南宁市青秀区翡翠园I区2处商铺及西乡塘区明秀小区82栋一层11处车库公开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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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翡翠园I区2处商铺及西乡塘区明秀小区82栋一层11处车库公开转让项目

报名地址:http://**#/projectPkg/*e*d8a566d704ba10c74.html

项目名称

(略) (略) 翡 (略) 2处商铺及 (略) (略) 82栋一 (略) 车库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元)

详见资产转让明细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12月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 (略) (略) 翡 (略) 2处商铺及 (略) (略) 82栋一 (略) 车库。标的其他基本情况详见资产转让明细。

标的查看联系人:叶女士,联系号码:*。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转让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不动产权证号

资产

类别

参考面积

(㎡)

挂牌价格(元)

保证金(元)

1

翡 (略) 龙睛庭地下 (略) 点

邕房权证字第*号

商铺

402.86

2,*

*

2

翡 (略) 东日阁1 (略)

邕房权证字第*号

商铺

29.72

*

*

3

(略) 82栋一层101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7.32

*

*

4

(略) 82栋一层102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5.74

*

*

5

(略) 82栋一层103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25.19

*

*

6

(略) 82栋一层104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25.19

*

*

7

(略) 82栋一层107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7.59

*

*

8

(略) 82栋一层108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21.11

*

*

9

(略) 82栋一层109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4.17

*

*

10

(略) 82栋一层110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4.17

*

*

11

(略) 82栋一层111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21.11

*

*

12

(略) 82栋一层116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4.17

*

*

13

(略) 82栋一层123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9.45

*

*

备注:

1.以上面积仅供参考,成交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宁轨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1#楼9-11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睢涛

注册资本

*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9H

经营规模

超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或其他部门名称

南宁轨道交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轨道交 (略) (略)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轨道 (略) 关于同意转让翡翠园商铺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南宁轨道发〔2024〕257号

批准日期

2024年11月1日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转让明细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转成交价款的同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另行支付)。

3.受让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4.交易所收到受让方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和双方盖章(自然人成交需签字)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标的的交割和过户按照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6.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受 (略) 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并签订《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面积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权证变更的相关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按相关政策必须转让方所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除此以外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物交付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产权交易服务费的计收,以资产成交签约时确定的成交价为计价额度标准,不因交易双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交易价格调整而变化,也不因交易双方后期合同签订、证照办理及其它情况过程中出现纠纷而变化。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详见资产转让明细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 (略)

账号

*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

事项

1.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3.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处置

方法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现场勘查情况确认表

3.存量房买卖合同

4.挂牌资产明细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77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

交易机构传真

0771-*

联系地址

1、 (略) (略) (略) 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




报名地址:http://**#/projectPkg/*e*d8a566d704ba10c74.html

项目名称

(略) (略) 翡 (略) 2处商铺及 (略) (略) 82栋一 (略) 车库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元)

详见资产转让明细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12月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 (略) (略) 翡 (略) 2处商铺及 (略) (略) 82栋一 (略) 车库。标的其他基本情况详见资产转让明细。

标的查看联系人:叶女士,联系号码:*。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转让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不动产权证号

资产

类别

参考面积

(㎡)

挂牌价格(元)

保证金(元)

1

翡 (略) 龙睛庭地下 (略) 点

邕房权证字第*号

商铺

402.86

2,*

*

2

翡 (略) 东日阁1 (略)

邕房权证字第*号

商铺

29.72

*

*

3

(略) 82栋一层101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7.32

*

*

4

(略) 82栋一层102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5.74

*

*

5

(略) 82栋一层103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25.19

*

*

6

(略) 82栋一层104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25.19

*

*

7

(略) 82栋一层107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7.59

*

*

8

(略) 82栋一层108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21.11

*

*

9

(略) 82栋一层109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4.17

*

*

10

(略) 82栋一层110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4.17

*

*

11

(略) 82栋一层111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21.11

*

*

12

(略) 82栋一层116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4.17

*

*

13

(略) 82栋一层123号车库

邕房权证字第*号

车库

19.45

*

*

备注:

1.以上面积仅供参考,成交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宁轨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1#楼9-11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睢涛

注册资本

*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9H

经营规模

超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或其他部门名称

南宁轨道交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轨道交 (略) (略)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轨道 (略) 关于同意转让翡翠园商铺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南宁轨道发〔2024〕257号

批准日期

2024年11月1日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转让明细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转成交价款的同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另行支付)。

3.受让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4.交易所收到受让方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和双方盖章(自然人成交需签字)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标的的交割和过户按照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6.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受 (略) 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并签订《现场勘察情况确认表》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面积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权证变更的相关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按相关政策必须转让方所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除此以外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物交付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产权交易服务费的计收,以资产成交签约时确定的成交价为计价额度标准,不因交易双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交易价格调整而变化,也不因交易双方后期合同签订、证照办理及其它情况过程中出现纠纷而变化。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详见资产转让明细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 (略)

账号

*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

事项

1.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3.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处置

方法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现场勘查情况确认表

3.存量房买卖合同

4.挂牌资产明细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77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

交易机构传真

0771-*

联系地址

1、 (略) (略) (略) 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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