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浙智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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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浙智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竹溪 (略)
    (略) 湖北省- (略) -竹溪县 注册地(住所) (略) 竹溪县城关镇烧田村3组66号
    法定代表人 翁碎通
    成立日期 2023-07-04 注册资本(万元) 5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MACP2M352B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竹溪 (略) 70.00%
    浙江浙能台州 (略) 3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10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0.00 5.21 -5.21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基准日审计机构 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企业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竹溪 (略) 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需按照浙 (略) 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元,实收资本(略)元。竹溪 (略) 认缴出资35.(略)元,浙江浙能台州 (略) 认缴出资15.(略)元,双方均未实缴出资。依据章程规定,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缴纳。 8.标的企业未做2023年度年报审计。 9.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 (略) 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0576-(略)。 10.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浙能台州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三门县浦坝 (略) 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蒋狄希 成立日期 2012-10-17
    注册资本(万元) (略)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47Q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69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4-11-0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浙江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 (略)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竹溪县浙智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
    转让底价 6.(略)元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浙江浙能台州 (略) 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0%股权所认缴的出资(略)元人民币,尚有(略)元人民币未缴足,依据章程规定,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足额缴纳。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的同时,即继受章程规定的缴足上述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标的企业30%股权的出资义务,将(略)元出资缴付至标的企业账户,并向转让方提供有效缴付凭证(出资款的银行转账凭证需注明“受让30%股权的实缴出资款”)。转让方确认受让方缴足出资后,双方共同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缴足出资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略)元。受让方另有义务督促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立即完成全部认缴出资的实缴,如果因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出资不到位,导致转让方承担责任的,转让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或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全额赔偿转让方。 4.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均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标的企业各类前期费用、债务以及其他各种潜在或隐形负债或法律责任等(无论该等负债或法律责任等是否已披露或告知)引发的转让方责任,如果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承担责任的,相关损失或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全额赔偿转让方。 5.意向方在报名前必须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因素及风险,并在报名时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承诺其已知晓并接受上述不确定因素及风险,一旦报名即视同自愿接受全部风险和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略)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2.特别事项约定.docx3.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4.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5.承诺函(必传).doc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400-6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赵经理 电话 0576-(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竹溪 (略)
    (略) 湖北省- (略) -竹溪县 注册地(住所) (略) 竹溪县城关镇烧田村3组66号
    法定代表人 翁碎通
    成立日期 2023-07-04 注册资本(万元) 5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MACP2M352B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竹溪 (略) 70.00%
    浙江浙能台州 (略) 3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10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0.00 5.21 -5.21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基准日审计机构 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企业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竹溪 (略) 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需按照浙 (略) 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元,实收资本(略)元。竹溪 (略) 认缴出资35.(略)元,浙江浙能台州 (略) 认缴出资15.(略)元,双方均未实缴出资。依据章程规定,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缴纳。 8.标的企业未做2023年度年报审计。 9.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 (略) 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0576-(略)。 10.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浙能台州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三门县浦坝 (略) 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蒋狄希 成立日期 2012-10-17
    注册资本(万元) (略)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47Q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69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4-11-0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浙江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 (略)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竹溪县浙智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
    转让底价 6.(略)元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浙江浙能台州 (略) 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0%股权所认缴的出资(略)元人民币,尚有(略)元人民币未缴足,依据章程规定,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足额缴纳。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的同时,即继受章程规定的缴足上述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标的企业30%股权的出资义务,将(略)元出资缴付至标的企业账户,并向转让方提供有效缴付凭证(出资款的银行转账凭证需注明“受让30%股权的实缴出资款”)。转让方确认受让方缴足出资后,双方共同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缴足出资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略)元。受让方另有义务督促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立即完成全部认缴出资的实缴,如果因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出资不到位,导致转让方承担责任的,转让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或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全额赔偿转让方。 4.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均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标的企业各类前期费用、债务以及其他各种潜在或隐形负债或法律责任等(无论该等负债或法律责任等是否已披露或告知)引发的转让方责任,如果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承担责任的,相关损失或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全额赔偿转让方。 5.意向方在报名前必须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因素及风险,并在报名时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承诺其已知晓并接受上述不确定因素及风险,一旦报名即视同自愿接受全部风险和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略)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2.特别事项约定.docx3.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4.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5.承诺函(必传).doc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400-6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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