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通新田工业区B栋厂房303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略) | 项目名称 | 寰通新田工业区B栋厂房303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略) (略) 193号寰通新 (略)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26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0 |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个月(如新承租户中标给予1个月免租期,原承租户中标无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2%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经书面申请,出租方书面同意才可实施。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其他补充说明 |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承诺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和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押金,收回物业。 2.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方与承租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3.承租方须按照《 (略)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 4.合同期内,如出租方升级改造或遇政府及开发商旧改,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的清场退租。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投标人为2家以上,应正常开标,评标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符合条件且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合同价。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合格报名者仅1家,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无合格报名者,可适当延 (略) 领导审批后,按不低于上次招标底价的90%(含)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最多可降两次。如两次降价后仍无合格投标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并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无违法记录。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出租方地址 | (略) (略) 松园北街42号210室 |
业务咨询人员1 | 陶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1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松园北街42号210室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略) | 项目名称 | 寰通新田工业区B栋厂房303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略) (略) 193号寰通新 (略)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26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0 |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个月(如新承租户中标给予1个月免租期,原承租户中标无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2%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经书面申请,出租方书面同意才可实施。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其他补充说明 |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承诺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和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押金,收回物业。 2.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方与承租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3.承租方须按照《 (略)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 4.合同期内,如出租方升级改造或遇政府及开发商旧改,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的清场退租。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投标人为2家以上,应正常开标,评标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符合条件且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合同价。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合格报名者仅1家,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无合格报名者,可适当延 (略) 领导审批后,按不低于上次招标底价的90%(含)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最多可降两次。如两次降价后仍无合格投标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并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无违法记录。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出租方地址 | (略) (略) 松园北街42号210室 |
业务咨询人员1 | 陶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1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松园北街42号2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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