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H6758
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H6758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H6758) |
转让底价 | 0.*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6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H6758)登记时间为2006年2月28日,年检有限期至2025年2月,交强险有限期至2025年4月8日。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建始县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车辆是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车辆停放在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 (略) C区,看车联系人:向霄,电话:*。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现状,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水、违法违章情况、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刹车系统故障、久置电瓶缺电情况、行驶公里数有差异及通过整形、切割、焊接等方法修复纵梁、底大边、ABC柱等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2、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车辆过户手续,但需在恩施州内办理。受让方自行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受让后的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涉及到的违章费用、扣分、罚款(若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负责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其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机动车 | |
年检至 | 2025-02 |
原车牌号码 | 鄂QH6758 |
使用年限 | 18(年)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27.0978 |
机动车品牌 | 雅阁牌 |
登记日期 | 2006-02-28 |
车架号 | LHGCM* |
颜色 | 黑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03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15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成交价款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的车辆 (略) 置的车辆,车辆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使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及相关交接工作。本标的在签定移交清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交易应 (略) 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中润机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评报字2024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1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联系人姓名 | 向霄 |
联系人电话 | *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1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2.03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2.17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12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建始县 (略) |
估值机构 | 湖北中润机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建始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1-28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13 |
评估值(万元) | 0.51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H6758) |
转让底价 | 0.*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6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H6758)登记时间为2006年2月28日,年检有限期至2025年2月,交强险有限期至2025年4月8日。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建始县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车辆是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车辆停放在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 (略) C区,看车联系人:向霄,电话:*。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现状,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水、违法违章情况、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刹车系统故障、久置电瓶缺电情况、行驶公里数有差异及通过整形、切割、焊接等方法修复纵梁、底大边、ABC柱等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2、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车辆过户手续,但需在恩施州内办理。受让方自行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受让后的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涉及到的违章费用、扣分、罚款(若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负责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其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机动车 | |
年检至 | 2025-02 |
原车牌号码 | 鄂QH6758 |
使用年限 | 18(年)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27.0978 |
机动车品牌 | 雅阁牌 |
登记日期 | 2006-02-28 |
车架号 | LHGCM* |
颜色 | 黑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03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15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成交价款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的车辆 (略) 置的车辆,车辆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使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及相关交接工作。本标的在签定移交清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交易应 (略) 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中润机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评报字2024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1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联系人姓名 | 向霄 |
联系人电话 | *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1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2.03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2.17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12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建始县 (略) |
估值机构 | 湖北中润机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建始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1-28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13 |
评估值(万元) |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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