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岗集林业基地部分林木转让标的二:1号-10号小班绿化苗木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岗集林业基地部分林木转让标的二:1号-10号小班绿化苗木
项目编号 | GR2024AH*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岗集林业基地部分林木转让标的二:1号-10号小班绿化苗木 |
转让底价(万元) | 161.6965 |
挂牌日期 | 2024-12-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0 |
资产概述 | 1.本次拟转让标的为安徽省林 (略) (略) 长丰县岗集林业基地的林木资产,其中: ①标的一主要为人工杨树林,树龄15年,涉及31号、32号共2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8.6796公顷,小班总蓄积为*立方米; ②标的二主要为硬阔(构树等杂树)、紫薇、广玉兰、梅花、山核桃等绿化苗木,共计约4249棵,树龄约15年,涉及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共10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3.0686公顷; ③标的三主要为栾树、七叶树、杨树(大苗)、马褂木等绿化苗木,共计约2289棵,树龄约15年,涉及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共8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2.1895公顷; ④标的四主要为无患子等绿化苗木,共计约1861棵,树龄约15年,涉及19号共1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1.675公顷; ⑤标的五主要为香樟、马褂木、罗汉松等绿化苗木,共计约1051棵,树龄约15年,涉及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共5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1.7706公顷; ⑥标的六主要为广玉兰等绿化树苗,共计约1682棵,树龄约15年,涉及25号、26号、28号、29号共4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1.3233公顷; ⑦标的七主要为硬阔(无患子、马褂木、七叶树)、南酸枣等绿化苗木,共计约952棵,树龄约15年,涉及27号、30号共2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1.2252公顷。 2.标的情况详情参见《安徽省林 (略) 拟了解挂牌底价涉及的岗集基地拟流转地块林木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永达信评报字(2024)第1126-1号、永达信评报字(2024)第1126-2号)。 3.现场勘查人员:蒋主任,联系人电话:180 5602 2849 |
农村产权 | |
资产子类 | 其他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09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勘察地点 | 长丰县岗集镇新元村、牛寨村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和交付状况以现状为准,交付数量以实际勘察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不因此调整最后成交价格,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受让方在进场采伐(采挖)前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采伐(采挖)协议》,且受让标的成交金额合计在*元(含)以下的,需向转让方交纳“履约、采伐(采挖)、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受让标的成交金额合计在*元以上的,需向转让方交纳“履约、采伐(采挖)、安全保证金”*元。在进场采伐(采挖)前,受让方还须向转让方提交书面采伐(采挖)、运输施工方案,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受让方方可进场采伐(采挖)、运输。 4.受让方在标的采伐(采挖)、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转让方及标的所在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转让方划定的范围进行采伐(采挖),不得破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因采伐(采挖)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废弃物清除,不得进行开挖作业)。如因采伐(采挖)、运输给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受让方进入采伐(采挖)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 (略) 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采伐(采挖))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受让方应对采伐(采挖)、运输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护林防火等承担全部责任。 6.《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采伐、运输证件由转让方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时间及工作流程安排进行办理,受让方协助,因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过程中造成的时间延迟,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在采伐(采挖)、运输及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有限期内完成林木全部采伐(采挖)、运输、清场工作(包括清理全部伐根和树枝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采伐(采挖)、安全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采伐(采挖)或运出林业基地的林木,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继续采伐(采挖)或运输。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 (略) 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9.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勘查地址:长丰县岗集镇新元村、牛寨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林 (略) (安徽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3F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 | 汪小进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公示附件 | 《安全采伐(采挖)协议》(范本).pdf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 1614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
项目编号 | GR2024AH*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岗集林业基地部分林木转让标的二:1号-10号小班绿化苗木 |
转让底价(万元) | 161.6965 |
挂牌日期 | 2024-12-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0 |
资产概述 | 1.本次拟转让标的为安徽省林 (略) (略) 长丰县岗集林业基地的林木资产,其中: ①标的一主要为人工杨树林,树龄15年,涉及31号、32号共2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8.6796公顷,小班总蓄积为*立方米; ②标的二主要为硬阔(构树等杂树)、紫薇、广玉兰、梅花、山核桃等绿化苗木,共计约4249棵,树龄约15年,涉及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共10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3.0686公顷; ③标的三主要为栾树、七叶树、杨树(大苗)、马褂木等绿化苗木,共计约2289棵,树龄约15年,涉及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共8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2.1895公顷; ④标的四主要为无患子等绿化苗木,共计约1861棵,树龄约15年,涉及19号共1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1.675公顷; ⑤标的五主要为香樟、马褂木、罗汉松等绿化苗木,共计约1051棵,树龄约15年,涉及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共5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1.7706公顷; ⑥标的六主要为广玉兰等绿化树苗,共计约1682棵,树龄约15年,涉及25号、26号、28号、29号共4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1.3233公顷; ⑦标的七主要为硬阔(无患子、马褂木、七叶树)、南酸枣等绿化苗木,共计约952棵,树龄约15年,涉及27号、30号共2个小班,小班总面积为1.2252公顷。 2.标的情况详情参见《安徽省林 (略) 拟了解挂牌底价涉及的岗集基地拟流转地块林木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永达信评报字(2024)第1126-1号、永达信评报字(2024)第1126-2号)。 3.现场勘查人员:蒋主任,联系人电话:180 5602 2849 |
农村产权 | |
资产子类 | 其他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09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勘察地点 | 长丰县岗集镇新元村、牛寨村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和交付状况以现状为准,交付数量以实际勘察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不因此调整最后成交价格,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受让方在进场采伐(采挖)前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采伐(采挖)协议》,且受让标的成交金额合计在*元(含)以下的,需向转让方交纳“履约、采伐(采挖)、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受让标的成交金额合计在*元以上的,需向转让方交纳“履约、采伐(采挖)、安全保证金”*元。在进场采伐(采挖)前,受让方还须向转让方提交书面采伐(采挖)、运输施工方案,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受让方方可进场采伐(采挖)、运输。 4.受让方在标的采伐(采挖)、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转让方及标的所在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转让方划定的范围进行采伐(采挖),不得破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因采伐(采挖)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废弃物清除,不得进行开挖作业)。如因采伐(采挖)、运输给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受让方进入采伐(采挖)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 (略) 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采伐(采挖))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受让方应对采伐(采挖)、运输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护林防火等承担全部责任。 6.《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采伐、运输证件由转让方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时间及工作流程安排进行办理,受让方协助,因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过程中造成的时间延迟,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在采伐(采挖)、运输及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有限期内完成林木全部采伐(采挖)、运输、清场工作(包括清理全部伐根和树枝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采伐(采挖)、安全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采伐(采挖)或运出林业基地的林木,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继续采伐(采挖)或运输。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 (略) 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9.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勘查地址:长丰县岗集镇新元村、牛寨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林 (略) (安徽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3F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 | 汪小进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公示附件 | 《安全采伐(采挖)协议》(范本).pdf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 1614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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