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国有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37台待报废车辆转让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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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国有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37台待报废车辆转让项目变更公告

现对金昌国有 (略) 37台待报废车辆转让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R2024GS*,项目编号:WL2024GC191)公告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将原公告“特别告知”内容修改为:

1.转让标的为报废公交车,受让方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证明等),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日内出具车辆注销证明,独自承担全部税费。否则,视为违约。

2.标的拉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二、将原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第一条修改为:须具有报废车辆拆解备案相关资质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三、将原公告“标的交割”内容修改为: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四、将原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中第五条删除。

五、将原公告中“报名手续”第一条修改为: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甘肃省产权 (略) (略)

2024年12月9日


* 主题: 金昌国有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37台待报废车辆转让项目变更公告 * 栏目: 业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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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金昌国有 (略) 37台待报废车辆转让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R2024GS*,项目编号:WL2024GC191)公告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将原公告“特别告知”内容修改为:

1.转让标的为报废公交车,受让方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证明等),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日内出具车辆注销证明,独自承担全部税费。否则,视为违约。

2.标的拉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二、将原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第一条修改为:须具有报废车辆拆解备案相关资质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三、将原公告“标的交割”内容修改为: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四、将原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中第五条删除。

五、将原公告中“报名手续”第一条修改为: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甘肃省产权 (略) (略)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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