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立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名下的2宗土地及其地上房屋、构筑物、附属物、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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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立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名下的2宗土地及其地上房屋、构筑物、附属物、林木

竞买公告

根据成都 (略) 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成都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9日10时至2025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对成都 (略) (以下简称“天立公司”)名下的2宗土地及其地上房屋、构筑物、附属物、林木,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成都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 (略) 名下的2宗土地【崇国用(1997)字第 *-1 号、崇国用(2003)字第 * 号】及其地上房屋、构筑物、附属物、林木,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

土地登记信息如下:

序号

土地坐落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终止日期

权利性质

土地(用途)

面积(㎡)

1

崇 (略)

崇国用(1997)字第*-1号

2049年12月26日

出让

商业用地

7475.75

2

崇 (略)

崇国用(2003)字第*号

2048年4月17日

出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1273

房屋登记信息如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房地坐落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监证*

崇 (略) 8号平房楼

仓储

155.46

2

监证*

崇 (略) 8号1-3楼

住宅

437.20

以上详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二、拍卖价格

本次拍卖起拍价:*.40 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说明:

1.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系依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评估报告的价格以及有效期等均不影响本次拍卖,仅作为参考。

2. 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上拍卖标的合并为一个资产包,进行整 (略) 置。

3.拍卖成交后,如有需要,管理 (略) 申请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前往当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管理人提供必要之配合。如存在物业、水、电、煤气、卫生费、燃气、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及欠费情况(包括成交前的欠费),相关费用自理。

4.关于标的物权属证书: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权属证书原件,管理人调取了不动产登记信息。

5.本破产案件受理前相关执行案件中的评估报告(详见附件《川政通资评字2020第5号》)对本次拍卖标的以及非拍卖标的予以了整体评估。本次拍卖标的中土地(建筑物),与评估报告中的非拍卖标的土地(建筑物)相邻相连,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拍卖标的范围,本次拍卖标的并非评估报告的全部评估标的。

6.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与登记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土地上建筑、附着物、林木等因离评估时点时间间隔较长,可能存在部分灭失的情况,具体以办理成交手续时的现状为准。

7. (略) 规 (略) 于2019年7月10日明确:“ (略) 位于崇阳 (略) 北一段的四宗土地进行了规划性质核查,用地规划情况如下:(一)证号为崇国用(2003)字第*号的宗地,面积为1273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道路和公园绿地。(二)证号为崇国用(1997)字第*号的宗地,面积为7473.75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道路和公园绿地。” 目前上述宗地规划可能存在变化,以实际情况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其他未尽事宜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自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应特别关注:本次拍卖系按现状交付,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现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6项、第111条第2款的职责在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本次拍卖全程接受 (略) (略) 的监督。

2.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管理人在 (略) 公开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有关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请理性参拍。

3.本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前往实地,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控制竞买风险。

4.标的物情况介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含面积、位置、占有使用等状态等)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以其现状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如有需要,管理 (略) 申请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后,由买受人前往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管理人提供必要之配合。

5.请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了解核实标的物涉及的规划、使用限制条件、办证、是否涉 (略) 罚等事宜,并现场看样,独立判断后续成本、费用等,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

6.对本次拍卖标的转让,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等主管部门了解核实当地政策要求和规定,自行审查自身参与拍卖的相关资格和条件,以免因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或政策规定,造成资产权属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障碍。对因买受方自身资质因素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由此导致拍卖无效管理人需要重新挂拍资产的,买受方应向管理人承担因重新挂拍标的资产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对因行政、司法等主管部门内部审批、审查程序等因素导致迟延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对因行政、司法等主管部门内部审批、审查程序等因素导致不能过户的,管理人仅承担无息退还竞拍价款的责任。

三、竞价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相应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是否符合各项过户、登记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确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资料。

六、优先购买权人

1.如有竞买人认为其属于优先购买权人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必须使用其本人身份证注册的账户参与竞买,否则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的税金、财产过户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额为准】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若存在因过户核定买卖双方税额(或者节税)需进行评估的,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因过户需另行测绘、公证的,需向第三方支付测绘费用、公证费用等,或者还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除税费以外的其他相应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和政策未规定承担主体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物业、水、电、煤气、卫生费、燃气、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若存在欠费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 拍卖成交后, (略) 将向买受人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 (略) 确定为准。该等费用由买受人在标的物成交价之外另行交纳。

4.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依据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做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原因产生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拍卖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因拍卖标的为破产清算案件的财产,天 (略) 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可能无法出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出具发票。

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八、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 (略) 崇 (略) 支行;开 户 名:成都 (略) 管理人;账 号:*6759),注明“天立公司土地房屋尾款”。逾期缴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能全额支付 (略) 费用的,则为悔拍。买受人以上述方式等任何形式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直接重新组织拍卖,不再另行通知,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因悔拍造成其他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有权予以追索。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管理人办公点( (略) (略) 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城B座27楼)与管理人办理现场交割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视为管理人已经以拍卖标的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管理人不负责腾退及实际交付。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且支付全款后,买受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上述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的,买受人应自其逾期办理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未按期交尾款或者办理转让手续的,交纳的全部款项不予退还, (略) 破产清算财产,拍卖标 (略) 置,不再通知买受人。交纳的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另行追索。

3.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和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时间、费用,以及过户后实际开发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请买受人在竞买前,通过实地看样、咨询有关部门等方式自行判断相关风险,并应切实满足相关条件和要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以及买受人资质条件等导致不能或者迟延办理过户手续等后果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需接受可能存在的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较长的风险。若存在抵押、查封,因解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时间,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可能相对延长。

5.因政府政策、标的属性等特殊因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正常过户或开发的,管理人与买受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十、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其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信息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亦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2.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 (略) 的债权人参与竞拍的,视同普通竞拍人,应当缴纳拍卖保证金。如竞拍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拍卖价款,不 (略) 的债权。

3.竞买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一、咨询、展示看样

1.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工作日9: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咨询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仅供咨询人参考,标的物详情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具体事宜(联系人:028-*、*、*)。

2.本次拍卖不设集中看样时间,如有竞买人需要看样,可自行前往看样,竞买人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完全认可,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京东技术咨询:*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成都

竞买公告

根据成都 (略) 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成都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9日10时至2025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对成都 (略) (以下简称“天立公司”)名下的2宗土地及其地上房屋、构筑物、附属物、林木,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成都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 (略) 名下的2宗土地【崇国用(1997)字第 *-1 号、崇国用(2003)字第 * 号】及其地上房屋、构筑物、附属物、林木,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

土地登记信息如下:

序号

土地坐落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终止日期

权利性质

土地(用途)

面积(㎡)

1

崇 (略)

崇国用(1997)字第*-1号

2049年12月26日

出让

商业用地

7475.75

2

崇 (略)

崇国用(2003)字第*号

2048年4月17日

出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1273

房屋登记信息如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房地坐落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监证*

崇 (略) 8号平房楼

仓储

155.46

2

监证*

崇 (略) 8号1-3楼

住宅

437.20

以上详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二、拍卖价格

本次拍卖起拍价:*.40 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说明:

1.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系依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评估报告的价格以及有效期等均不影响本次拍卖,仅作为参考。

2. 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上拍卖标的合并为一个资产包,进行整 (略) 置。

3.拍卖成交后,如有需要,管理 (略) 申请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前往当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管理人提供必要之配合。如存在物业、水、电、煤气、卫生费、燃气、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及欠费情况(包括成交前的欠费),相关费用自理。

4.关于标的物权属证书: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权属证书原件,管理人调取了不动产登记信息。

5.本破产案件受理前相关执行案件中的评估报告(详见附件《川政通资评字2020第5号》)对本次拍卖标的以及非拍卖标的予以了整体评估。本次拍卖标的中土地(建筑物),与评估报告中的非拍卖标的土地(建筑物)相邻相连,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拍卖标的范围,本次拍卖标的并非评估报告的全部评估标的。

6.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与登记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土地上建筑、附着物、林木等因离评估时点时间间隔较长,可能存在部分灭失的情况,具体以办理成交手续时的现状为准。

7. (略) 规 (略) 于2019年7月10日明确:“ (略) 位于崇阳 (略) 北一段的四宗土地进行了规划性质核查,用地规划情况如下:(一)证号为崇国用(2003)字第*号的宗地,面积为1273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道路和公园绿地。(二)证号为崇国用(1997)字第*号的宗地,面积为7473.75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道路和公园绿地。” 目前上述宗地规划可能存在变化,以实际情况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其他未尽事宜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自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应特别关注:本次拍卖系按现状交付,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现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6项、第111条第2款的职责在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本次拍卖全程接受 (略) (略) 的监督。

2.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管理人在 (略) 公开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有关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请理性参拍。

3.本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前往实地,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控制竞买风险。

4.标的物情况介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含面积、位置、占有使用等状态等)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以其现状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如有需要,管理 (略) 申请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后,由买受人前往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管理人提供必要之配合。

5.请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了解核实标的物涉及的规划、使用限制条件、办证、是否涉 (略) 罚等事宜,并现场看样,独立判断后续成本、费用等,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

6.对本次拍卖标的转让,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等主管部门了解核实当地政策要求和规定,自行审查自身参与拍卖的相关资格和条件,以免因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或政策规定,造成资产权属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障碍。对因买受方自身资质因素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由此导致拍卖无效管理人需要重新挂拍资产的,买受方应向管理人承担因重新挂拍标的资产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对因行政、司法等主管部门内部审批、审查程序等因素导致迟延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对因行政、司法等主管部门内部审批、审查程序等因素导致不能过户的,管理人仅承担无息退还竞拍价款的责任。

三、竞价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相应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是否符合各项过户、登记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确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资料。

六、优先购买权人

1.如有竞买人认为其属于优先购买权人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必须使用其本人身份证注册的账户参与竞买,否则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的税金、财产过户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额为准】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若存在因过户核定买卖双方税额(或者节税)需进行评估的,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因过户需另行测绘、公证的,需向第三方支付测绘费用、公证费用等,或者还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除税费以外的其他相应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和政策未规定承担主体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物业、水、电、煤气、卫生费、燃气、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若存在欠费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 拍卖成交后, (略) 将向买受人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 (略) 确定为准。该等费用由买受人在标的物成交价之外另行交纳。

4.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依据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做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原因产生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拍卖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因拍卖标的为破产清算案件的财产,天 (略) 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可能无法出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出具发票。

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八、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 (略) 崇 (略) 支行;开 户 名:成都 (略) 管理人;账 号:*6759),注明“天立公司土地房屋尾款”。逾期缴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能全额支付 (略) 费用的,则为悔拍。买受人以上述方式等任何形式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直接重新组织拍卖,不再另行通知,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因悔拍造成其他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有权予以追索。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管理人办公点( (略) (略) 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城B座27楼)与管理人办理现场交割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视为管理人已经以拍卖标的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管理人不负责腾退及实际交付。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且支付全款后,买受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上述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的,买受人应自其逾期办理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未按期交尾款或者办理转让手续的,交纳的全部款项不予退还, (略) 破产清算财产,拍卖标 (略) 置,不再通知买受人。交纳的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另行追索。

3.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和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时间、费用,以及过户后实际开发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请买受人在竞买前,通过实地看样、咨询有关部门等方式自行判断相关风险,并应切实满足相关条件和要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以及买受人资质条件等导致不能或者迟延办理过户手续等后果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需接受可能存在的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较长的风险。若存在抵押、查封,因解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时间,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可能相对延长。

5.因政府政策、标的属性等特殊因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正常过户或开发的,管理人与买受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十、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其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信息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亦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2.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 (略) 的债权人参与竞拍的,视同普通竞拍人,应当缴纳拍卖保证金。如竞拍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拍卖价款,不 (略) 的债权。

3.竞买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一、咨询、展示看样

1.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工作日9: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咨询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仅供咨询人参考,标的物详情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具体事宜(联系人:028-*、*、*)。

2.本次拍卖不设集中看样时间,如有竞买人需要看样,可自行前往看样,竞买人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完全认可,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京东技术咨询:*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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