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科飞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西安中科飞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名称: | 西安中科飞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西安中科 (略) | ||
转让比例: | 1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西安中科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10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①本方同意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③本方知悉标的企业 (略) 沣东新城中科创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中科创星创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如前述转让行为先于本项目完成,我方同意征询前述股权的受让方是否行使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由我方自行了解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依据西安中科 (略) 2024年第1次股东会决议(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标的企业 (略) 沣东新城中科创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中科创星创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如前述转让行为先于本项目完成,则需要征询前述股权的受让方是否行使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2. 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西安中科 (略) | ||
---|---|---|---|---|
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88H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7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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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01.79 | 净利润(上年度): | 100.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51.3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74.77 | |
审计机构: | 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631.05 | 利润总额: | -0.89 | 净利润: | -1.89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360.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72.88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
(略) 沣东新城中科创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 | |||||
西安中科创星创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
西安智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西安厚德汇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曹剑中 | 50 | |||||
西安中科 (略) | 15 | |||||
武力 | 5 |
项目名称: | 西安中科飞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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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西安中科 (略) | ||
转让比例: | 1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西安中科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10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①本方同意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③本方知悉标的企业 (略) 沣东新城中科创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中科创星创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如前述转让行为先于本项目完成,我方同意征询前述股权的受让方是否行使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由我方自行了解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依据西安中科 (略) 2024年第1次股东会决议(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标的企业 (略) 沣东新城中科创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中科创星创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如前述转让行为先于本项目完成,则需要征询前述股权的受让方是否行使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2. 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西安中科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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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88H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7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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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01.79 | 净利润(上年度): | 100.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51.3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74.77 | |
审计机构: | 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631.05 | 利润总额: | -0.89 | 净利润: | -1.89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360.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72.88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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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沣东新城中科创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 | |||||
西安中科创星创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
西安智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西安厚德汇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曹剑中 | 50 | |||||
西安中科 (略) | 15 | |||||
武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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