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房屋土地出租利用拍卖公告
受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联合 (略) ,对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空余房屋土地出租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二、拍卖公告发布
拍卖公告同时于2024年12月9日在 (略) 新疆公共 (略) http://**和 (略) http://**同步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补充公告。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接受拍卖文件中的相关约定和条件。
四、报名登记及拍卖文件发售
(一)意向竞买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意向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1.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报名及拍卖文件发售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6日。
2.报名及拍卖文件发售地点:意向竞买人应于上述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18:30(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到 (略) 登记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买人应取得资格审核通知书后可领取拍卖文件。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按本公告确定金额在2025年1月6日18:30(北京时间)前汇入资格审核通知书指定账号(以到账为准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出租方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标的物考察,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租赁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三)买受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指定账户支付第一年租金及竞拍增价租金等费用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总额的10%作为租赁保证金。拍卖佣金可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据实结算。
(四)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标的物不得用于娱乐性场所,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任何影响出租方形象的活动,严禁以出租方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冠名宣传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六)出租方仅向承租方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票据。
(七)(略)方此次租赁房屋原为军产,房屋竣工消防验收时为军队内部自行验收,若(略)方需要办理房屋消防安全手续的,由(略)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略)方予以协助。
(八)(略)方此次 (略) 落内涉及停车费等收费项目的,需经(略)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九)《资产租赁合同》作为拍卖文件一部分,主要条款不予调整变更。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展示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二)拍卖会时间:2025年1月7日11:00(北京时间)。
(三)拍卖会地点: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
七、联系方式
委托人: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略) :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地址:乌鲁木齐 (略) 准噶尔街299号
拍卖人: (略)
地 址:新 (略) (略) 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人: 纪同保 (略) 王欢 (略)
八、租赁标的项目简介(详见简介)
(略)
2024年12月9日
租赁资产项目简介
1.炉院街底商简介
地 址: (略) 沙 (略) (略) 272号A座101
建筑面积:1979.98㎡(负1层709.73㎡,1层576.88㎡,2层693.37㎡)
租 期:5年
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2. (略) 沙 (略) (略) 20号1栋1层活动中心房屋简介
地 址: (略) 沙 (略) (略) 20号1栋
建筑面积:1013.4㎡
租 期:5年
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特别说明:二层为该楼栋全体业主所有,如需租用二楼需 (略) 业主委员会商谈
3.民福大厦住宅简介
地 址: (略) (略) (略) 17号民福大厦1座B单元1406室
建筑面积:141.87㎡
租 期:5年
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受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联合 (略) ,对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空余房屋土地出租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二、拍卖公告发布
拍卖公告同时于2024年12月9日在 (略) 新疆公共 (略) http://**和 (略) http://**同步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补充公告。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接受拍卖文件中的相关约定和条件。
四、报名登记及拍卖文件发售
(一)意向竞买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意向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1.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报名及拍卖文件发售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6日。
2.报名及拍卖文件发售地点:意向竞买人应于上述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18:30(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到 (略) 登记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买人应取得资格审核通知书后可领取拍卖文件。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按本公告确定金额在2025年1月6日18:30(北京时间)前汇入资格审核通知书指定账号(以到账为准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出租方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标的物考察,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租赁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三)买受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指定账户支付第一年租金及竞拍增价租金等费用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总额的10%作为租赁保证金。拍卖佣金可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据实结算。
(四)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标的物不得用于娱乐性场所,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任何影响出租方形象的活动,严禁以出租方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冠名宣传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六)出租方仅向承租方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票据。
(七)(略)方此次租赁房屋原为军产,房屋竣工消防验收时为军队内部自行验收,若(略)方需要办理房屋消防安全手续的,由(略)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略)方予以协助。
(八)(略)方此次 (略) 落内涉及停车费等收费项目的,需经(略)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九)《资产租赁合同》作为拍卖文件一部分,主要条款不予调整变更。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展示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二)拍卖会时间:2025年1月7日11:00(北京时间)。
(三)拍卖会地点: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
七、联系方式
委托人: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略) :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地址:乌鲁木齐 (略) 准噶尔街299号
拍卖人: (略)
地 址:新 (略) (略) 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人: 纪同保 (略) 王欢 (略)
八、租赁标的项目简介(详见简介)
(略)
2024年12月9日
租赁资产项目简介
1.炉院街底商简介
地 址: (略) 沙 (略) (略) 272号A座101
建筑面积:1979.98㎡(负1层709.73㎡,1层576.88㎡,2层693.37㎡)
租 期:5年
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2. (略) 沙 (略) (略) 20号1栋1层活动中心房屋简介
地 址: (略) 沙 (略) (略) 20号1栋
建筑面积:1013.4㎡
租 期:5年
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特别说明:二层为该楼栋全体业主所有,如需租用二楼需 (略) 业主委员会商谈
3.民福大厦住宅简介
地 址: (略) (略) (略) 17号民福大厦1座B单元1406室
建筑面积:141.87㎡
租 期:5年
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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