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剑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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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剑自然资告字号

经剑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剑河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略) 宗地总面积:2439.6平方米 宗地坐落:剑河县岑松镇凉亭坳公租房对面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1.0≤容积率 建筑密度(%):30.0≤建筑密度 绿化率(%):绿化率≤20.0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15.0
主要用途: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二类工业用地 2439.6平方米 十五级
区位: (略)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1000.0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B0160 保证金:30.(略)元
起始价:55.(略)元 加价幅度:2.(略)元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09日15时00分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 (略) (贵州省﹒黔东南州)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存在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到 黔东南苗族侗 (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01月08日 到黔东南苗族侗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23时59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1月09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苗族侗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9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请携带CA锁提前半小时到 (略) 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2、本次挂牌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3、本次挂牌宗地申请人需联合竞买的,报名阶段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联合购买人必须全部到场核实身份后参加揭牌活动,否则取消竞买资格。 4、本次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宗地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5、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必须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由此产生的税费按照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6、该宗地范围内的管、杆、线及地上附着物若需迁移或拆迁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8、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9、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且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的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剑河县 (略) ( (略) 5号)、 (略) (略) 荷香居

联 系 人:陈念冰、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略) 0855-(略)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 (略)

开户银行: (略) 黔东南分行

银行帐号:(略)567

剑河县 (略)

2024年12月11日

经剑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剑河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略) 宗地总面积:2439.6平方米 宗地坐落:剑河县岑松镇凉亭坳公租房对面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1.0≤容积率 建筑密度(%):30.0≤建筑密度 绿化率(%):绿化率≤20.0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15.0
主要用途: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二类工业用地 2439.6平方米 十五级
区位: (略)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1000.0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B0160 保证金:30.(略)元
起始价:55.(略)元 加价幅度:2.(略)元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09日15时00分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 (略) (贵州省﹒黔东南州)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存在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到 黔东南苗族侗 (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01月08日 到黔东南苗族侗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23时59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1月09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苗族侗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9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请携带CA锁提前半小时到 (略) 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2、本次挂牌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3、本次挂牌宗地申请人需联合竞买的,报名阶段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联合购买人必须全部到场核实身份后参加揭牌活动,否则取消竞买资格。 4、本次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宗地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5、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必须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由此产生的税费按照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6、该宗地范围内的管、杆、线及地上附着物若需迁移或拆迁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8、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9、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且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的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剑河县 (略) ( (略) 5号)、 (略) (略) 荷香居

联 系 人:陈念冰、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略) 0855-(略)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 (略)

开户银行: (略) 黔东南分行

银行帐号:(略)567

剑河县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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