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3破668号关于拍卖上海启扉制衣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第四次拍卖公告及须知-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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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沪03破668号关于拍卖上海启扉制衣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第四次拍卖公告及须知-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 (略) (略) 处分 (略) (“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它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拍卖成交,拍卖标的后续所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6. 本次拍卖标的为 (略) 应收款项,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接管到的材料缺失严重,任何有关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均不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

(1)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财务账簿,若后续接管到账册,可能存在账面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不符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无真实应收款项债务关系等;

(2)管理人未接管 (略) 的任何财务账簿,无法完整提供合同、订单、发票、财务资料等支持性文件,对外应收款项可能已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3)管理人自行梳理的应收款项文件中记载的应收款项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4)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以及存在因违约情形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取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自然人死亡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应收款项文件对于应收款项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应收款项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应收款项文件可能与应收款项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9)本次拍卖不对债权人关联方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争议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10)应收款项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可能存在联系不到债务人的情况。如无法确定债务人联系方式的,实际无法开展追收工作;

(13)应收款项可能已超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消、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 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无息退回。

二、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 拍卖标的: (略) 破产财产-应收账款(共1项),按现状拍卖。

序号

名称

债权金额/元

涉案案号

1

周焰彪

本金(略)元+迟延履行利息(自2015年7月11日起计算至2024年12月25日为(略).90元)+案件受理费(略)

案号:(2015)闵民二(商)初字第967号;(2015)闵执字第8237号

其他特别提示:

(1) 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2)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应收款项转让事项,管理人可予以必要的配合。可能存在通知不到债务人的风险,该些风险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相关风险由竟买人承担;

(3)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标的债权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4)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贬值等风险。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或潜在的责任和风险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 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略) 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次。

特别说明: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021-(略)。

三、 咨询与调查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人:陶先生((略))、万先生((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81号4楼。

2. 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款项,不安排看样。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四、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别提示: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81号4楼)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4年12月24日前提交至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拍卖机构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略)以下(含(略))的,收费比例1.5%;超过(略)至(略)(含(略))的部分,收费比例0.9%;(略)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为(略)元),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 (略) 指定账户【户名:上海 (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略)】。

(2) 软件 (略) 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7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拍卖竞价前将 (略)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 (略) 宝武大厦支行;账号:(略)。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 (略) 的破产财产,且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标的物,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拍品交付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81号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管理人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所有成交价款当日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拍卖标的所涉及到相关的瑕疵、损失、义务、责任以及拍卖标的因任何事由而减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自交割之日起,拍卖标的相关款项和权益均归买受人所有。交割日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追索、执行、求偿及申报应收款项义务,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就与标的有关事项以任何理由向管理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应收款项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 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 拍卖成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即视为知晓并接受拍卖标的所有现状,同时承诺:

(1)在交接期间内,当管理人将标的文件交付给买受人时(如有),买受人应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文件清单上签字。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买受人无权再就标的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管理人提出任何主张。

(2)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的所有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管理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拍卖标的自拍卖公告日起至拍卖标的相关权利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拍卖标的的变化而请求管理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十二、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场拍卖会提供的信息或数据采集于关联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略) 不保证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所披露的债权数额一定能全额收回,也不为此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特作如下声明:

1.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均是对可能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其中披露的任何数据、信息等所有内容,均不构成任何法律或其他专业建议或意见,也不构成任何承诺或意思表示;

2.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仅限于 (略) 的重大信息或数据, (略) 所涉及的全部信息或数据;

3.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数据等所有内容,仅作为本次拍卖参考之用,竞买人或其他任何人自行承担根据本拍卖文件直接或间接作出的任何承诺或行为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和风险;

4.所有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明确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声明。

咨询电话:(略)(陶先生)、(略)(万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拍卖须知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 (略) 破产财产-应收账款(共1项),按现状拍卖。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登记的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管理人和辅拍单位不做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七、本次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能在7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同时有权对标的 (略) 置。

八、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由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后续可能发生的所有相关不利后果。

九、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资质的要求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十、买受人对其所购得 (略) 置,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略)(陶先生)、(略)(万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上海

拍卖公告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 (略) (略) 处分 (略) (“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它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拍卖成交,拍卖标的后续所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6. 本次拍卖标的为 (略) 应收款项,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接管到的材料缺失严重,任何有关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均不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

(1)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财务账簿,若后续接管到账册,可能存在账面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不符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无真实应收款项债务关系等;

(2)管理人未接管 (略) 的任何财务账簿,无法完整提供合同、订单、发票、财务资料等支持性文件,对外应收款项可能已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3)管理人自行梳理的应收款项文件中记载的应收款项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4)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以及存在因违约情形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取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自然人死亡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应收款项文件对于应收款项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应收款项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应收款项文件可能与应收款项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9)本次拍卖不对债权人关联方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争议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10)应收款项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可能存在联系不到债务人的情况。如无法确定债务人联系方式的,实际无法开展追收工作;

(13)应收款项可能已超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消、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 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无息退回。

二、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 拍卖标的: (略) 破产财产-应收账款(共1项),按现状拍卖。

序号

名称

债权金额/元

涉案案号

1

周焰彪

本金(略)元+迟延履行利息(自2015年7月11日起计算至2024年12月25日为(略).90元)+案件受理费(略)

案号:(2015)闵民二(商)初字第967号;(2015)闵执字第8237号

其他特别提示:

(1) 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2)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应收款项转让事项,管理人可予以必要的配合。可能存在通知不到债务人的风险,该些风险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相关风险由竟买人承担;

(3)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标的债权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4)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贬值等风险。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或潜在的责任和风险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 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略) 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次。

特别说明: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021-(略)。

三、 咨询与调查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人:陶先生((略))、万先生((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81号4楼。

2. 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款项,不安排看样。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四、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别提示: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81号4楼)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4年12月24日前提交至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拍卖机构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略)以下(含(略))的,收费比例1.5%;超过(略)至(略)(含(略))的部分,收费比例0.9%;(略)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为(略)元),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 (略) 指定账户【户名:上海 (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略)】。

(2) 软件 (略) 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7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拍卖竞价前将 (略)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 (略) 宝武大厦支行;账号:(略)。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 (略) 的破产财产,且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标的物,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拍品交付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81号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管理人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所有成交价款当日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拍卖标的所涉及到相关的瑕疵、损失、义务、责任以及拍卖标的因任何事由而减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自交割之日起,拍卖标的相关款项和权益均归买受人所有。交割日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追索、执行、求偿及申报应收款项义务,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就与标的有关事项以任何理由向管理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应收款项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 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 拍卖成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即视为知晓并接受拍卖标的所有现状,同时承诺:

(1)在交接期间内,当管理人将标的文件交付给买受人时(如有),买受人应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文件清单上签字。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买受人无权再就标的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管理人提出任何主张。

(2)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的所有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管理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拍卖标的自拍卖公告日起至拍卖标的相关权利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拍卖标的的变化而请求管理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十二、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场拍卖会提供的信息或数据采集于关联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略) 不保证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所披露的债权数额一定能全额收回,也不为此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特作如下声明:

1.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均是对可能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其中披露的任何数据、信息等所有内容,均不构成任何法律或其他专业建议或意见,也不构成任何承诺或意思表示;

2.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仅限于 (略) 的重大信息或数据, (略) 所涉及的全部信息或数据;

3.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数据等所有内容,仅作为本次拍卖参考之用,竞买人或其他任何人自行承担根据本拍卖文件直接或间接作出的任何承诺或行为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和风险;

4.所有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明确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声明。

咨询电话:(略)(陶先生)、(略)(万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拍卖须知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 (略) 破产财产-应收账款(共1项),按现状拍卖。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登记的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管理人和辅拍单位不做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七、本次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能在7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同时有权对标的 (略) 置。

八、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由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后续可能发生的所有相关不利后果。

九、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资质的要求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十、买受人对其所购得 (略) 置,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略)(陶先生)、(略)(万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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