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原银光小学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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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原银光小学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贺兰县金贵镇(原)银光小学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

拍卖项目编号

2024-114

拍卖机构

宁夏 (略)

公示起始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标的 (略)

贺兰县金贵镇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对贺兰县金贵镇(原)银光小学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

情况

委托人名称

贺 (略) 、贺兰县 (略)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拍卖标的简况

位于贺兰县金贵镇(原)银光小学所属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包含办公楼等4户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862.70㎡,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地上附着物(水泥地坪、塑胶操场、砖地坪、围墙、国槐、松树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50㎡,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本次拍卖价格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该标的现状为出租,租赁期限至2026年2月28日。

一、建筑物

权利人

房屋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名称

所在层数

/总层数

结构

用途

建成年

代(年)

建筑面积(㎡)

贺兰县 (略)

贺兰县金贵镇

证号:

宁(2024)贺兰县不动产权第#号

宿舍楼

1-3/3

砖混

教育

2010

900.78

教学楼

1-4/4

砖混

教育

2010

2188

办公楼

1-3/3

砖混

教育

2010

697.65

门房

1/1

砖混

其他

2010

76.27

小计

3862.70

二、地上附着物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结构

建成年代(年)

计量单位

数量

1

贺兰县 (略)

电动伸缩门

不锈钢

2010

1

2

操场

塑胶

2010

2020.37

3

水泥地坪

水泥

2010

532.32

4

砖铺地面

面包砖

2010

4365.53

5

国槐

/

/

10

6

龙爪树

/

/

7

7

木棉树

/

/

35

8

松树

/

/

56

9

柳树

/

/

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仁达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5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756.#元(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

评估机构

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9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180.#元(国有建设划拨用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拍卖底价

936.#元

价款支付

方式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标的物产权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

4、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5、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并追偿相应的违约责任。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拍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拍卖价格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成交后办理过户需变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缴纳。具体用途及出让年限以办证时的设定为准。

7、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拍卖之前的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之后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对其所购得 (略) 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9、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时间

2024年12月24日17时前

交纳账户名称

宁夏 (略)

开户行

农行银川金凤支行

交纳账号

#54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19日

展示地点

贺兰县金贵镇

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25日10:40时

(略) 址

http://**( (略)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略) 、宁夏回 (略) 网站、 (略) 网站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 (略)

地 址

(略) (略) 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座机电话

0951-#

重要提示

竞买人成交后,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宁夏, (略) ,贺兰县,银川

拍卖标的名称

贺兰县金贵镇(原)银光小学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

拍卖项目编号

2024-114

拍卖机构

宁夏 (略)

公示起始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标的 (略)

贺兰县金贵镇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对贺兰县金贵镇(原)银光小学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

情况

委托人名称

贺 (略) 、贺兰县 (略)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拍卖标的简况

位于贺兰县金贵镇(原)银光小学所属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包含办公楼等4户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862.70㎡,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地上附着物(水泥地坪、塑胶操场、砖地坪、围墙、国槐、松树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50㎡,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本次拍卖价格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该标的现状为出租,租赁期限至2026年2月28日。

一、建筑物

权利人

房屋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名称

所在层数

/总层数

结构

用途

建成年

代(年)

建筑面积(㎡)

贺兰县 (略)

贺兰县金贵镇

证号:

宁(2024)贺兰县不动产权第#号

宿舍楼

1-3/3

砖混

教育

2010

900.78

教学楼

1-4/4

砖混

教育

2010

2188

办公楼

1-3/3

砖混

教育

2010

697.65

门房

1/1

砖混

其他

2010

76.27

小计

3862.70

二、地上附着物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结构

建成年代(年)

计量单位

数量

1

贺兰县 (略)

电动伸缩门

不锈钢

2010

1

2

操场

塑胶

2010

2020.37

3

水泥地坪

水泥

2010

532.32

4

砖铺地面

面包砖

2010

4365.53

5

国槐

/

/

10

6

龙爪树

/

/

7

7

木棉树

/

/

35

8

松树

/

/

56

9

柳树

/

/

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仁达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5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756.#元(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

评估机构

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9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180.#元(国有建设划拨用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拍卖底价

936.#元

价款支付

方式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标的物产权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

4、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5、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并追偿相应的违约责任。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拍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拍卖价格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成交后办理过户需变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缴纳。具体用途及出让年限以办证时的设定为准。

7、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拍卖之前的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之后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对其所购得 (略) 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9、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时间

2024年12月24日17时前

交纳账户名称

宁夏 (略)

开户行

农行银川金凤支行

交纳账号

#54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19日

展示地点

贺兰县金贵镇

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25日10:40时

(略) 址

http://**( (略)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略) 、宁夏回 (略) 网站、 (略) 网站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 (略)

地 址

(略) (略) 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座机电话

0951-#

重要提示

竞买人成交后,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宁夏, (略) ,贺兰县,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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