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B776WG二手车出让
浙B776WG二手车出让
转让底价: ¥ 3.*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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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4DF* | 监测编号 | GR2024NB* |
标的名称 | 浙B776WG二手车出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3.* |
挂牌日期 | 2024-12-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4 |
资产概述 |
机动车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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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别克牌 | 原车牌号码 | 暂无 |
车架号 | 注册日期 | 2011-05-24 | |
发证日期 | 2016-04-06 | 颜色 | 灰 |
使用年限 | 暂无 | 数量 | 暂无 |
排量 | 2997ml | 排档 | 暂无 |
行驶公里数 | 9.*公里 | 年检至 | 2025-05 |
交强险 | 2025-09-12 | ||
其他说明 | 暂无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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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1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4日15时止。 二、标的集中展示时间(车辆禁止移动):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00。(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安排统一看样)转让标的以实物看样为准,照片仅供参考。看样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 三、网络竞价: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 (略) (略) 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略) 址为:宁波产权 (略) http://**。网络竞价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十点。 四、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办理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 (略) (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成交款和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交接手续,具体过户事宜以委托方安排为准。提车后(即便未完成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的)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机动车及人身事故、机动车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如需将机动车转移登记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异地转移登记相关流程及手续,由此带来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移登记)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过户交接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成交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在完成过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保证金的退还按原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在成交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竞买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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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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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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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1068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 (略) 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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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宁波舜信资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11 |
评估报告文号 | 信评报字(2024)第0377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3.*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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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宁波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187号(发展大厦B座14楼) |
法定代表人 | *文晖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G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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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老师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1901号 | |
(略) 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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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人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人身份证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身份证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重要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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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金缴 (略) 络报名人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汇款,不接受现金缴纳。一个受托人只能接受一家单位的委托,但受托人同标的(包括同期、同场竞价)也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报名和竞价。 |
转让底价: ¥ 3.*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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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4DF* | 监测编号 | GR2024NB* |
标的名称 | 浙B776WG二手车出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3.* |
挂牌日期 | 2024-12-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4 |
资产概述 |
机动车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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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别克牌 | 原车牌号码 | 暂无 |
车架号 | 注册日期 | 2011-05-24 | |
发证日期 | 2016-04-06 | 颜色 | 灰 |
使用年限 | 暂无 | 数量 | 暂无 |
排量 | 2997ml | 排档 | 暂无 |
行驶公里数 | 9.*公里 | 年检至 | 2025-05 |
交强险 | 2025-09-12 | ||
其他说明 | 暂无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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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1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4日15时止。 二、标的集中展示时间(车辆禁止移动):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00。(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安排统一看样)转让标的以实物看样为准,照片仅供参考。看样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 三、网络竞价: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 (略) (略) 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略) 址为:宁波产权 (略) http://**。网络竞价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十点。 四、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办理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 (略) (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成交款和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交接手续,具体过户事宜以委托方安排为准。提车后(即便未完成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的)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机动车及人身事故、机动车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如需将机动车转移登记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异地转移登记相关流程及手续,由此带来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移登记)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过户交接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成交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在完成过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保证金的退还按原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在成交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竞买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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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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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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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1068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 (略) 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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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宁波舜信资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11 |
评估报告文号 | 信评报字(2024)第0377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3.*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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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宁波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187号(发展大厦B座14楼) |
法定代表人 | *文晖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G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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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老师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1901号 | |
(略) 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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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人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人身份证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身份证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重要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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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金缴 (略) 络报名人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汇款,不接受现金缴纳。一个受托人只能接受一家单位的委托,但受托人同标的(包括同期、同场竞价)也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报名和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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