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2024-20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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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 [2024] 020号 | 挂牌编号: | GP2024-20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 |
起始价(万元): | 151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53 |
增价幅度(万元): | 5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
委托方: | (略) (略) (略) | 国土证号: |
土地规划指标 | |||
---|---|---|---|
用地编号: | *-06-03 | 建筑系数: | ≥40 |
土地位置: | (略) (略) 高新科技产业园 (略) 02单元*-06-03地块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 *~*(其中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 |
土地使用年限: | 工业用地5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容积率: | 2.0-2.5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15-20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一) (略) 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35亿元(含地价);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 (略) 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CTJ*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招商条件 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3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占比不低于67%),投资强度不低于9000元/平方米。项目全部建成并投产后,应实现年土地产出(工业产值)2.25亿元(不低于*元/平方米),实现年纳税总额*元(不低于750元/平方米)。自《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6年内,应实现累计固定资产投资0.9亿元,累计土地产出6.75亿元,累计纳税产出*元,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上述条件,最终以《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为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至考核期结束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略) 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 (略) 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符 (略) 产业发展方向及 (略) 审核标准,向*方提出申请,并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同等条件下,*方或其指定单位有优先受让权。*方如在取得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曾享受政府用地优惠出让政策需补差价及相应利息的,需经评 (略) 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审议后确定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竞得 (略)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完成监管协议公证手续。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 (略)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 (略)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具体内容详 (略) 上挂牌文件)。 (六)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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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 [2024] 020号 | 挂牌编号: | GP2024-20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 |
起始价(万元): | 151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53 |
增价幅度(万元): | 5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
委托方: | (略) (略) (略) | 国土证号: |
土地规划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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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编号: | *-06-03 | 建筑系数: | ≥40 |
土地位置: | (略) (略) 高新科技产业园 (略) 02单元*-06-03地块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 *~*(其中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 |
土地使用年限: | 工业用地5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容积率: | 2.0-2.5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15-20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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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略) 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35亿元(含地价);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 (略) 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CTJ*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招商条件 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3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占比不低于67%),投资强度不低于9000元/平方米。项目全部建成并投产后,应实现年土地产出(工业产值)2.25亿元(不低于*元/平方米),实现年纳税总额*元(不低于750元/平方米)。自《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6年内,应实现累计固定资产投资0.9亿元,累计土地产出6.75亿元,累计纳税产出*元,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上述条件,最终以《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为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至考核期结束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略) 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 (略) 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符 (略) 产业发展方向及 (略) 审核标准,向*方提出申请,并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同等条件下,*方或其指定单位有优先受让权。*方如在取得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曾享受政府用地优惠出让政策需补差价及相应利息的,需经评 (略) 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审议后确定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竞得 (略)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完成监管协议公证手续。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 (略)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 (略)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具体内容详 (略) 上挂牌文件)。 (六)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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