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江南片区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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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江南片区出让公示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 屏国土拍﹝2024﹞4号 项目名称 (略) 屏山县2024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10 14:48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30 15:00


屏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屏国土拍﹝2024﹞4号)

经屏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屏府资源函〔2024〕98号),受屏山县自然资 (略) 委托,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 11 时整, (略) (略) 拍卖大厅( (略) (略) 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我县 (略) FH-A-1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略) FH-A-17

(略)㎡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不大于2.2

不大于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633/㎡

(略)元

备注: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本宗地《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完成配建内容,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 (略) 、屏山镇 (略) 同时签订《屏山县 (略) FH-A-17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竣工验收后的养老服务设施(含产权证书)须无偿移交 (略) ,卫生服务站(含产权证书)须无偿移交给屏山 (略) 。2、宗地住宅销售平均单价不得超过5550元/平方米,如超过限价,没收超出限价部分所得,并按已售面积收取违约金(2000元/平方米), (略) 负责监管落实。3、地下空间开发方案应当与宗地建设方案一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土地出让金计价标准按《屏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屏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屏府发〔2023〕12号)要求执行。竞得人提交且通过审查的规划建设方案中的架空层,只能用于公共空间或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出售。4、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在地块 周 (略) 和绿化,同时 (略) 域实施亮化和停车场建设。 配建用地面积不低于 6141 平方米,配建总成本不得低于 600 万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 (略) 签订《屏山县 (略) FH-A-17 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该部分配建项目须在 FH-A-17 地块开发前提前完成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屏山县 (略) 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 15 :00 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公 (略) (http://**)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 (略) 场网(http://**) 及屏山县公共资源 (略) (http://**)下载。

联系电话:0831—(略)钟女士 0831-(略)顾先生(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1—(略)秦女士(屏山县自然资 (略) )

网址: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场网(http://**)

屏山县人民 (略) 站 (http://**)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 屏国土拍﹝2024﹞4号 项目名称 (略) 屏山县2024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10 14:48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30 15:00


屏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屏国土拍﹝2024﹞4号)

经屏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屏府资源函〔2024〕98号),受屏山县自然资 (略) 委托,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 11 时整, (略) (略) 拍卖大厅( (略) (略) 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我县 (略) FH-A-1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略) FH-A-17

(略)㎡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不大于2.2

不大于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633/㎡

(略)元

备注: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本宗地《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完成配建内容,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 (略) 、屏山镇 (略) 同时签订《屏山县 (略) FH-A-17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竣工验收后的养老服务设施(含产权证书)须无偿移交 (略) ,卫生服务站(含产权证书)须无偿移交给屏山 (略) 。2、宗地住宅销售平均单价不得超过5550元/平方米,如超过限价,没收超出限价部分所得,并按已售面积收取违约金(2000元/平方米), (略) 负责监管落实。3、地下空间开发方案应当与宗地建设方案一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土地出让金计价标准按《屏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屏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屏府发〔2023〕12号)要求执行。竞得人提交且通过审查的规划建设方案中的架空层,只能用于公共空间或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出售。4、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在地块 周 (略) 和绿化,同时 (略) 域实施亮化和停车场建设。 配建用地面积不低于 6141 平方米,配建总成本不得低于 600 万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 (略) 签订《屏山县 (略) FH-A-17 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该部分配建项目须在 FH-A-17 地块开发前提前完成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屏山县 (略) 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 15 :00 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公 (略) (http://**)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 (略) 场网(http://**) 及屏山县公共资源 (略) (http://**)下载。

联系电话:0831—(略)钟女士 0831-(略)顾先生(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1—(略)秦女士(屏山县自然资 (略) )

网址: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场网(http://**)

屏山县人民 (略) 站 (http://**)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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