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北街办公区一批废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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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北街办公区一批废旧资产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
    项目名称 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北街办公区一批废旧资产
    转让底价 0.*元
    挂牌日期 2024-12-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24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以现状整体转让,资产种类包含办公桌椅、电脑等,保养不佳,部分已损坏,规格详见《评估明细表》。
    2、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无租赁、无担保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略) - (略)
    重大事项披露
    1、由于此次标的资产数量较多,存放时间较长,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现场清点标的数量,实际数量与标的《资产明细表》数量有出入的,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并进行资产交割。
    2、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现场全部清空,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受让方进入现场拆除、搬运资产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提出的各项管理规定。
    3、《资产明细表》中的41-46项资产目前正在使用中,成功受让后需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搬运,移交时间由交易双方协商。
    4、资产移交以现状移交,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交清成交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资产移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搬运、清空现场等)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如非因转让方原因,造成标的成交后《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署、履行或被解除、终止的,或受让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6、如非 (略) 原因,出现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资产交割未完成、已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时,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不予退还。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 其他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11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2000元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华仁资产评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华仁评报字[2024]031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的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北街办公区一批废旧资产以现状整体挂牌转让及移交。目前资产均放置于北 (略) 内。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转 (略) 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6、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资产移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搬运、清空现场等)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7、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0.2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 (略) 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襄阳汉江 (略)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
    项目名称 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北街办公区一批废旧资产
    转让底价 0.*元
    挂牌日期 2024-12-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24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以现状整体转让,资产种类包含办公桌椅、电脑等,保养不佳,部分已损坏,规格详见《评估明细表》。
    2、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无租赁、无担保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略) - (略)
    重大事项披露
    1、由于此次标的资产数量较多,存放时间较长,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现场清点标的数量,实际数量与标的《资产明细表》数量有出入的,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并进行资产交割。
    2、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现场全部清空,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受让方进入现场拆除、搬运资产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提出的各项管理规定。
    3、《资产明细表》中的41-46项资产目前正在使用中,成功受让后需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搬运,移交时间由交易双方协商。
    4、资产移交以现状移交,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交清成交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资产移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搬运、清空现场等)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如非因转让方原因,造成标的成交后《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署、履行或被解除、终止的,或受让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6、如非 (略) 原因,出现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资产交割未完成、已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时,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不予退还。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 其他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11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2000元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华仁资产评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华仁评报字[2024]031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的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北街办公区一批废旧资产以现状整体挂牌转让及移交。目前资产均放置于北 (略) 内。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转 (略) 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6、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资产移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搬运、清空现场等)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7、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0.2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 (略) 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襄阳汉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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