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凤园房产整体出租项目第1次公告
编号:#FA# | ||
(略) (略) 受南京基础 (略) 委托,就其出租仪凤园房产整体出租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基础 (略) | ||
1.2 标的名称: 仪凤园房产整体出租项目 | ||
1.3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
南京安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宁安建会【2024】53号) | ||
1.4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5日 | |
1.5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6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279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部分有 | ||
2.3 建筑面积(㎡): #.7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00年左右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2.7 其他说明: | ||
(1)装修程度:非毛坯; (2)目前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2024年11月30日到期,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 ||
3. 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860.0000 | ||
3.2 租期(月): 120个月 (含装修改造免租期3个月)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从第二期租金起,按合同约定的租金缴费期支付。 | ||
3.4 租赁押金(万元): 3个月成交租金(不接受履约保函)。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5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至少1个正在经 (略) 运营项目,且其中1个项目面积须不低于#平方米(登记时需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须在2021-2023年持续营业,且3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元(登记时须向出租方提供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4)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附件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承诺书》(详见附件4)、《租赁合同签收单》(详见附件5)、《房屋现状确认单》(详见附件6)。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的业态为商业,本次招租用途仅 (略) 。 (6)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近一年内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近2年(含2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未有恶意拖欠出租方租金行为、未与出租方发生过诉讼案件。 (7)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等行为,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8)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
5. 其他要求: | ||
(1)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物业情况、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并自行就该房屋情况与办理证照、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知悉并接受以房屋现状交付。 (3)本标的承租期间由承租方自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结构进行加固、装修、改造、维修等,并按要求办理消防、排污、环保、结构检测、验收等手续,使其符合合规经营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定稿的业态规划平面图及改造装修的所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书面提交出租方审核备案,并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办理装修改造手续。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如需变更业态,需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6)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须 (略) 进行交接,可自行开展物业管理或延用 (略) ,物业费须另行支付。 (7)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
6. 交易保证金 | ||
6.1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元。 | ||
6.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
(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 (略) (略) (略) 获取缴纳码,凭缴纳 (略) (略) 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
6.3 (略) 置: | ||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及首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另行补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 (略) 全额返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7.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 ||
7. (略) (略) 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登记时系统生成)。 (2)营业执照副本(在线调用的无须提供)。 (3)承诺函(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承诺书(附件4)。 7.2向出租方提供的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3)不少于1个且其中1个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正在经营的商业项目的证明材料。 (4)经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签收单》(附件5)、《房屋现状确认单》(附件6)。 | ||
8. 其他说明 | ||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交易双方须在被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5)相关银行账户信息: (略) 联系人联系。 | ||
9. 联系方式 | ||
出租方: 南京基础 (略) | ||
地 址: (略) (略) (略) 414号投资大厦4楼 | ||
联 系 人: 霍先生 | ||
电 话: 025-# | ||
(略) (略) : | ||
地 址: (略) (略) (略) 26 (略) 2210室、2222室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查女士 | ||
电 话: 025-# | ||
10.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电话 | ||
单位:南京安 (略) | ||
联系人:王先生 | ||
电话:025-# | ||
附件 | ||
编号:#FA# | ||
(略) (略) 受南京基础 (略) 委托,就其出租仪凤园房产整体出租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基础 (略) | ||
1.2 标的名称: 仪凤园房产整体出租项目 | ||
1.3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
南京安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宁安建会【2024】53号) | ||
1.4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5日 | |
1.5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6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279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部分有 | ||
2.3 建筑面积(㎡): #.7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00年左右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2.7 其他说明: | ||
(1)装修程度:非毛坯; (2)目前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2024年11月30日到期,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 ||
3. 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860.0000 | ||
3.2 租期(月): 120个月 (含装修改造免租期3个月)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从第二期租金起,按合同约定的租金缴费期支付。 | ||
3.4 租赁押金(万元): 3个月成交租金(不接受履约保函)。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5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至少1个正在经 (略) 运营项目,且其中1个项目面积须不低于#平方米(登记时需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须在2021-2023年持续营业,且3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元(登记时须向出租方提供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4)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附件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承诺书》(详见附件4)、《租赁合同签收单》(详见附件5)、《房屋现状确认单》(详见附件6)。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的业态为商业,本次招租用途仅 (略) 。 (6)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近一年内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近2年(含2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未有恶意拖欠出租方租金行为、未与出租方发生过诉讼案件。 (7)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等行为,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8)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
5. 其他要求: | ||
(1)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物业情况、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并自行就该房屋情况与办理证照、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知悉并接受以房屋现状交付。 (3)本标的承租期间由承租方自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结构进行加固、装修、改造、维修等,并按要求办理消防、排污、环保、结构检测、验收等手续,使其符合合规经营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定稿的业态规划平面图及改造装修的所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书面提交出租方审核备案,并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办理装修改造手续。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如需变更业态,需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6)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须 (略) 进行交接,可自行开展物业管理或延用 (略) ,物业费须另行支付。 (7)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
6. 交易保证金 | ||
6.1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元。 | ||
6.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
(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 (略) (略) (略) 获取缴纳码,凭缴纳 (略) (略) 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
6.3 (略) 置: | ||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及首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另行补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 (略) 全额返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7.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 ||
7. (略) (略) 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登记时系统生成)。 (2)营业执照副本(在线调用的无须提供)。 (3)承诺函(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承诺书(附件4)。 7.2向出租方提供的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3)不少于1个且其中1个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正在经营的商业项目的证明材料。 (4)经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签收单》(附件5)、《房屋现状确认单》(附件6)。 | ||
8. 其他说明 | ||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交易双方须在被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5)相关银行账户信息: (略) 联系人联系。 | ||
9. 联系方式 | ||
出租方: 南京基础 (略) | ||
地 址: (略) (略) (略) 414号投资大厦4楼 | ||
联 系 人: 霍先生 | ||
电 话: 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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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略) (略) 26 (略) 2210室、2222室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查女士 | ||
电 话: 025-# | ||
10.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电话 | ||
单位:南京安 (略) | ||
联系人:王先生 | ||
电话: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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