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额为92,398,631元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第一次拍卖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5年1月13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名下出资额为92,398,631元的 (略) (略) 股权。
评估价:31,#元
起拍价:21,#元;保证金:2,#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5年1月13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风险。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为持牌金融机构股权,竞买人除应具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的资质外,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先行由有权机关审批的,买受人在拍卖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院在收到相关审批材料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因买受人自身资质及其他原因,导致未能通过审批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本次拍卖的股权价值根据评估报告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确定,评估报告作出后, (略) 的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结果,买受 (略) (略) 资产与评估报告不符为由,申请撤销拍卖。
3.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6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月22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 (略) 办理过授权) (略)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农行 (略) 支行;账号:#26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本院办理涤除质押、解除查封(冻结)手续, (略) 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股权相关管理部门(本次拍卖 (略) 股权,具体变更登记部门以实际情况为准。)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拍卖成交后,股东的所有权益自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1月6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月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撤回、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本次拍卖活 (略) (略) 委托 (略) 为唯一拍卖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http://**)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等资料。
标的相关内容详情,请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亲至拍卖辅助机构查阅,内容仅供参考。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陈先生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592号一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2024年12月12日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5年1月13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名下出资额为92,398,631元的 (略) (略) 股权。
评估价:31,#元
起拍价:21,#元;保证金:2,#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5年1月13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风险。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为持牌金融机构股权,竞买人除应具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的资质外,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先行由有权机关审批的,买受人在拍卖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院在收到相关审批材料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因买受人自身资质及其他原因,导致未能通过审批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本次拍卖的股权价值根据评估报告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确定,评估报告作出后, (略) 的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结果,买受 (略) (略) 资产与评估报告不符为由,申请撤销拍卖。
3.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6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月22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 (略) 办理过授权) (略)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农行 (略) 支行;账号:#26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本院办理涤除质押、解除查封(冻结)手续, (略) 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股权相关管理部门(本次拍卖 (略) 股权,具体变更登记部门以实际情况为准。)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拍卖成交后,股东的所有权益自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1月6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月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撤回、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本次拍卖活 (略) (略) 委托 (略) 为唯一拍卖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http://**)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等资料。
标的相关内容详情,请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亲至拍卖辅助机构查阅,内容仅供参考。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陈先生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592号一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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