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渚镇全佳桥村茶场租赁权网络拍卖会
马渚镇全佳桥村茶场租赁权网络拍卖会
(略) 马渚镇全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 (略) (略) ”对全佳桥村茶场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马渚镇全佳桥村茶场租赁权
三、标的概况:马渚镇全佳桥村茶场租赁权,位于莫家岭、夏家宅1号、夏家宅2号 、夏家宅3号、侧岭口和长家岭共计6个地块。出租面积:约50亩;标的物无权证;现状:承租中;出租年限:10年;5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元(#元*5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特别提示(风险):
(一)原承租人承诺搬离时间:2025年1月1日前。如逾期未搬的,委托人有权按废弃 (略) 理。根据经营需要,标的物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均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若竞买人急需用地,务必谨慎竞买,委托双方声明不作任何保证。
(二)承租期间,标的物仅限于种植茶树,不准进行掠夺性经营、任意改种和毁坏茶山。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三)前5年租金须在2024年12月25日下午4点前一次性支付,第6年开始租金环比递增5%,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的原则。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提交资料及前期审核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佳桥村社员;
2、合法存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茶场经营活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二)提交资料:
1、社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
2、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无法到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公章。
(三)前期审核:竞买人须于2024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提交上述资料至 (略) 进行前期审核(联系人:#宇杰,联系电话:#),凭委托人出具的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止。
六、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 (略) 联系看样。
七、网络拍卖报名步骤:
(一)竞买人须在2024年12月19日下午4: (略) 的“ (略) ”,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注册资料(个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原件照片;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等原件照片)并注册成功(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二)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交易文件获取见附件),并携带上述注册资料原件(如是单位,还需携带公章)于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前往本公司当场签订《竞买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自愿、如实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同时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 (略) 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办法:竞买人须在2024年12月19日下午4:0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账 号:#8888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十、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
(一)买受人为原承租人的,须在 2024年12月25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前五年租金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同时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人民币2000元,然后于2024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与委托人签订《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
合同起计日: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次日。
(二)买受人为新承租人的,则前5年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买受佣金的支付及《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的签订在接到#方交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
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请汇入委托人账户(户名: (略) 马渚镇全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略) 马渚镇全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07)。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账号:#8888)
本公司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委托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十一、标的物交付:签订《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
十二、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或《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或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款项等行为的,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物,属违约,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再次拍卖时的该买受人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人提供的《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样本)》为准,竞买人须自愿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二) (略) 网站;
(三)全佳桥村村务公开栏张贴。
十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略) 16号
(略)
2024年12月12日
(略) 马渚镇全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 (略) (略) ”对全佳桥村茶场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马渚镇全佳桥村茶场租赁权
三、标的概况:马渚镇全佳桥村茶场租赁权,位于莫家岭、夏家宅1号、夏家宅2号 、夏家宅3号、侧岭口和长家岭共计6个地块。出租面积:约50亩;标的物无权证;现状:承租中;出租年限:10年;5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元(#元*5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特别提示(风险):
(一)原承租人承诺搬离时间:2025年1月1日前。如逾期未搬的,委托人有权按废弃 (略) 理。根据经营需要,标的物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均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若竞买人急需用地,务必谨慎竞买,委托双方声明不作任何保证。
(二)承租期间,标的物仅限于种植茶树,不准进行掠夺性经营、任意改种和毁坏茶山。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三)前5年租金须在2024年12月25日下午4点前一次性支付,第6年开始租金环比递增5%,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的原则。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提交资料及前期审核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佳桥村社员;
2、合法存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茶场经营活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二)提交资料:
1、社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
2、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无法到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公章。
(三)前期审核:竞买人须于2024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提交上述资料至 (略) 进行前期审核(联系人:#宇杰,联系电话:#),凭委托人出具的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止。
六、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 (略) 联系看样。
七、网络拍卖报名步骤:
(一)竞买人须在2024年12月19日下午4: (略) 的“ (略) ”,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注册资料(个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原件照片;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等原件照片)并注册成功(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二)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交易文件获取见附件),并携带上述注册资料原件(如是单位,还需携带公章)于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前往本公司当场签订《竞买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自愿、如实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同时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 (略) 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办法:竞买人须在2024年12月19日下午4:0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账 号:#8888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十、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
(一)买受人为原承租人的,须在 2024年12月25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前五年租金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同时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人民币2000元,然后于2024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与委托人签订《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
合同起计日: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次日。
(二)买受人为新承租人的,则前5年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买受佣金的支付及《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的签订在接到#方交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
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请汇入委托人账户(户名: (略) 马渚镇全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略) 马渚镇全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07)。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账号:#8888)
本公司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委托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十一、标的物交付:签订《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
十二、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或《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或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款项等行为的,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物,属违约,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再次拍卖时的该买受人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人提供的《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样本)》为准,竞买人须自愿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二) (略) 网站;
(三)全佳桥村村务公开栏张贴。
十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略) 16号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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