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池尾街道高埕村池尾中学后的集体土地原普宁市南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权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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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池尾街道高埕村池尾中学后的集体土地原普宁市南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权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池尾街道高埕村池尾中学后的集体土地(原普宁市南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权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我所定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池尾中学后的集体土地( (略) (略)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出租招标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村委会。

  二、此次招标标的:

  高埕村池尾中学后的集体土地( (略) (略) )临时铁皮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的使用权(下统称租赁物,具体面积及建筑物状态以现状为准),租赁物的租金评估起租价计*元/年。

  三、经营条件:

  1.该租赁物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的内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其它条件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四、租赁期限:该租赁物租期为3年,即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年。

  五、租金及押金计算、交纳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租赁押金计*元,于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交。交纳方式为汇款转账方式。

  六、投标者资格: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及相关事项:

  1.投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元。

  2.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具备第六项的资格要求并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方有资格参加竞标(收取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 (略) 池 (略) ,账号:*41)。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视为已明示放弃竞得资格权利及放弃保证金所有权权利,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委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归高埕村集体所有。

  4.投标者可于报名时自行到租赁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租赁环境、现状、性状及其使用等瑕疵,并认真查阅招标文件、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认可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者,则视为已明示清楚招标文件内容、租赁物的环境、现状、性状、租赁物的瑕疵及同意租赁合同全部条款约定。

  八、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止(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 (略)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办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村委会办公址。

  十、联系方式: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联系人陈先生,电话*;高埕村委会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

  有意竞标者,报名时:

  1.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须法定代表人本人、个体经营者本人到场且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若法定代表人本人、个体经营者本人无到场且有代理人的,须其代理人本人到场且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

  3.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略)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3月6日




信息来源:http://**_*.html

普宁市池尾街道高埕村池尾中学后的集体土地(原普宁市南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权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我所定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池尾中学后的集体土地( (略) (略)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出租招标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村委会。

  二、此次招标标的:

  高埕村池尾中学后的集体土地( (略) (略) )临时铁皮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的使用权(下统称租赁物,具体面积及建筑物状态以现状为准),租赁物的租金评估起租价计*元/年。

  三、经营条件:

  1.该租赁物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的内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其它条件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四、租赁期限:该租赁物租期为3年,即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年。

  五、租金及押金计算、交纳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租赁押金计*元,于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交。交纳方式为汇款转账方式。

  六、投标者资格: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及相关事项:

  1.投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元。

  2.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具备第六项的资格要求并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方有资格参加竞标(收取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 (略) 池 (略) ,账号:*41)。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视为已明示放弃竞得资格权利及放弃保证金所有权权利,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委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归高埕村集体所有。

  4.投标者可于报名时自行到租赁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租赁环境、现状、性状及其使用等瑕疵,并认真查阅招标文件、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认可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者,则视为已明示清楚招标文件内容、租赁物的环境、现状、性状、租赁物的瑕疵及同意租赁合同全部条款约定。

  八、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止(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 (略)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办 (略) 池尾街道高埕村村委会办公址。

  十、联系方式: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联系人陈先生,电话*;高埕村委会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

  有意竞标者,报名时:

  1.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须法定代表人本人、个体经营者本人到场且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若法定代表人本人、个体经营者本人无到场且有代理人的,须其代理人本人到场且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

  3.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略)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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