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医药配送服务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733.*元 | |
项目编号:SZZR*H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13至2025-01-10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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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日照医药配送服务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216.431143万元债权/SZZR*H)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隐藏》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日照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3号 | (略)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徐峰 | 成立日期 | 1993-05-17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II、III类:6815注射穿刺器、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II、III类: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45体外循环 (略) 理设备、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料;II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子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保健品、保健食品、消杀用品、精密仪器、机电产品、百货、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17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债权金额(万元) | 216.* | ||
评估价(万元) | 516.*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 (略) (略)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84.84 | -50.37 | ||
审计机构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508.9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748.33 | 373.57 | ||
审计机构 | 山东山屹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508.9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748.33 | 373.5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潍坊正和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国有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11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508.* | 51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16.*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ERP业务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不再提供使用。 2.日照配送原持有的日 (略) 20%股权已于2024年6月20日转让,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本次日照配送股权转让不涉及日 (略) 20%股权,受让方及日照配送需在完成股权转让后继续配合办理相关变更工作直至变更完成。 3.日照配送原持有 (略) (略) 北侧( (略) )的3896.80平方米(证号:日国有(2013)第*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3203.80平方米(证号: (略) 字第*号)以及位 (略) 59号的182.90平方米(证号:日国有(1999)第006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 (略) (略) 北平房201幢103、104、105共计 119.96平方米(证号: (略) 字第*号)两处房产土地已于2024年6月19日转让,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本次日照配送股权转让不涉及 (略) 房产土地,受让方及日照配送需在完成股权转让后继续配合办理相关变更工作直至变更完成。土地转让手续变更完成前,受让方不得再次转让股权。 4.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日照配送经评估备案后的净资产为516.*万元。为落实国有股东债权,此次日照配送公开转让首次挂牌底价为日照配送基准日的净资产值加上基准日日照配送对山东 (略) (略) 的全部欠款216.*万元(合计733.*万元)。本次挂牌转让底价确定为733.*元。但全部欠款216.*万元不得有任何的降低情形。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屹会审字[2024]*号审计报告和潍正泰评报字[2024]第2010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 (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3号( (略) 北侧、 (略) 南侧) | ||
法定代表人 | 李雯静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 (略) )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国有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国有 (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略) 关于同意日照 (略) 100%国 (略) 置方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733.*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本次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承继标的企业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或 (略) 诉讼,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定为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以 (略) 全部产权,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提出赔偿或追索。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受让产权后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开展后续员工安置工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转让方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及转让方要求,除交易双方基本信息、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联系信息在确定受让方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余条款不作任何调整。意向受让方违反披露信息内容或未按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毕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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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产权交易合同 | 查看附件材料 |
转让底价: 733.*元 | |
项目编号:SZZR*H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13至2025-01-10 |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我方将所持有的(日照医药配送服务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216.431143万元债权/SZZR*H)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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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日照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3号 | (略)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徐峰 | 成立日期 | 1993-05-17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II、III类:6815注射穿刺器、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II、III类: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45体外循环 (略) 理设备、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料;II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子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保健品、保健食品、消杀用品、精密仪器、机电产品、百货、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17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债权金额(万元) | 216.* | ||
评估价(万元) | 516.*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 (略) (略)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84.84 | -50.37 | ||
审计机构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508.9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748.33 | 373.57 | ||
审计机构 | 山东山屹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508.9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748.33 | 373.5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潍坊正和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国有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11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508.* | 51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16.*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ERP业务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不再提供使用。 2.日照配送原持有的日 (略) 20%股权已于2024年6月20日转让,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本次日照配送股权转让不涉及日 (略) 20%股权,受让方及日照配送需在完成股权转让后继续配合办理相关变更工作直至变更完成。 3.日照配送原持有 (略) (略) 北侧( (略) )的3896.80平方米(证号:日国有(2013)第*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3203.80平方米(证号: (略) 字第*号)以及位 (略) 59号的182.90平方米(证号:日国有(1999)第006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 (略) (略) 北平房201幢103、104、105共计 119.96平方米(证号: (略) 字第*号)两处房产土地已于2024年6月19日转让,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本次日照配送股权转让不涉及 (略) 房产土地,受让方及日照配送需在完成股权转让后继续配合办理相关变更工作直至变更完成。土地转让手续变更完成前,受让方不得再次转让股权。 4.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日照配送经评估备案后的净资产为516.*万元。为落实国有股东债权,此次日照配送公开转让首次挂牌底价为日照配送基准日的净资产值加上基准日日照配送对山东 (略) (略) 的全部欠款216.*万元(合计733.*万元)。本次挂牌转让底价确定为733.*元。但全部欠款216.*万元不得有任何的降低情形。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屹会审字[2024]*号审计报告和潍正泰评报字[2024]第2010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 (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3号( (略) 北侧、 (略) 南侧) | ||
法定代表人 | 李雯静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 (略) )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国有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国有 (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略) 关于同意日照 (略) 100%国 (略) 置方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733.*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本次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承继标的企业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或 (略) 诉讼,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定为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以 (略) 全部产权,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提出赔偿或追索。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受让产权后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开展后续员工安置工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转让方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及转让方要求,除交易双方基本信息、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联系信息在确定受让方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余条款不作任何调整。意向受让方违反披露信息内容或未按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毕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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