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印象园共享充电宝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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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印象园共享充电宝合作项目

    出租条件

    1.合作方应具备共享充电宝的项目规划运营、设备技术支持等相关资质和经验,具备项目执行能力; (略) 、商圈运营经验者优先。
    2.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分工内容
    1. (略) 与合作方对岭南印象园共享充电宝合作项目进行合作, (略) (略) 安置点位,由合作方对该项目提供设备支持、技术服务、 (略) 广告投放等;
    2.合作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规划、运营工作,及设备点位所需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如有);
    3.我司提供场地现状交付,基础场地电力及周期性安保巡逻、公区保洁等;
    (二)合作时间:1年(自签约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合作方式:
    1.分成比例: (略) 将根据合作方服务产生的营收按比例进行分成,我司将收取共享充电宝分成为营业额的不少于70%。
    2.项目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30-22:00,双方可经营需要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3.项目结算方式:
    (略) 服务规则,合作方每月产生的有效营收,次月初由双方财务核对确认后,月度按约定的基础分成比例进行结算,双方需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其他费用:若合作方需使用除项目以外的设备设施等, (略) 报价支付相应押金和租金。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出租条件

    1.合作方应具备共享充电宝的项目规划运营、设备技术支持等相关资质和经验,具备项目执行能力; (略) 、商圈运营经验者优先。
    2.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分工内容
    1. (略) 与合作方对岭南印象园共享充电宝合作项目进行合作, (略) (略) 安置点位,由合作方对该项目提供设备支持、技术服务、 (略) 广告投放等;
    2.合作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规划、运营工作,及设备点位所需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如有);
    3.我司提供场地现状交付,基础场地电力及周期性安保巡逻、公区保洁等;
    (二)合作时间:1年(自签约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合作方式:
    1.分成比例: (略) 将根据合作方服务产生的营收按比例进行分成,我司将收取共享充电宝分成为营业额的不少于70%。
    2.项目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30-22:00,双方可经营需要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3.项目结算方式:
    (略) 服务规则,合作方每月产生的有效营收,次月初由双方财务核对确认后,月度按约定的基础分成比例进行结算,双方需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其他费用:若合作方需使用除项目以外的设备设施等, (略) 报价支付相应押金和租金。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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