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216号原广场路204号东面三至六层房产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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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216号原广场路204号东面三至六层房产五年租赁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13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26
出租标的地址 (略) (略) (略) 216号( (略) 204号)东面三至六层房产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黄先生、应女士|联系电话:0577-#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10月30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温房权 (略) 字第#号;权利人: (略) 。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拍卖方式:采用投标式公开拍卖的方式,确认最高报价。【若最高报价出现同等价格的,以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序(到账时间早者优先)确定最高报价】。待最高报价确认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原承租人当场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的,则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联系人 周向阳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16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5.3192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起拍价75.#元,第四年起逐年环比递增2%。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支付,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出租用途:商业;承租人租赁国有房产土地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目前状态:在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出租方给予原承租人在租赁期到期后7日腾空期,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中标人,则中标人须待出租人解决此纠纷后交付场地,同时中标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2、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支付,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物业费及各类经营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6、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以及不保证与原房屋相关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完整性。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标时须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8、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物品。意向承租人中标后需自行办理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因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变化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如因标的物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消防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人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对房产进行整改。如中标人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9、租赁 (略) “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房屋安全排查与治理改造、社区与街道等政府部门委托鉴定为危房等政府行为时,本合同应予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房屋。出租方对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潢、货物、设施设备等均不负赔偿责任。若腾空时间到期仍有剩余的设备设施或其他物品等在租 (略) ,则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可由出租 (略) 置。房屋腾空前,承租方对房产的消防安全和综合治理负全部责任。 10、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标之前,需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并对自己竞投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中标人,则中标人须待出租方解决此纠纷后交付场地,同时中标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11、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13、未尽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30天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8.83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2月13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2月2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2月2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5、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月26日下午5时止 6、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8、报价书递交时间:自报名成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11时止 9、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10、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7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先生、应女士 电话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黄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13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26
出租标的地址 (略) (略) (略) 216号( (略) 204号)东面三至六层房产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黄先生、应女士|联系电话:0577-#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10月30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温房权 (略) 字第#号;权利人: (略) 。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拍卖方式:采用投标式公开拍卖的方式,确认最高报价。【若最高报价出现同等价格的,以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序(到账时间早者优先)确定最高报价】。待最高报价确认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原承租人当场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的,则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联系人 周向阳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16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5.3192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起拍价75.#元,第四年起逐年环比递增2%。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支付,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出租用途:商业;承租人租赁国有房产土地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目前状态:在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出租方给予原承租人在租赁期到期后7日腾空期,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中标人,则中标人须待出租人解决此纠纷后交付场地,同时中标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2、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支付,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物业费及各类经营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6、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以及不保证与原房屋相关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完整性。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标时须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8、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物品。意向承租人中标后需自行办理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因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变化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如因标的物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消防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人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对房产进行整改。如中标人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9、租赁 (略) “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房屋安全排查与治理改造、社区与街道等政府部门委托鉴定为危房等政府行为时,本合同应予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房屋。出租方对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潢、货物、设施设备等均不负赔偿责任。若腾空时间到期仍有剩余的设备设施或其他物品等在租 (略) ,则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可由出租 (略) 置。房屋腾空前,承租方对房产的消防安全和综合治理负全部责任。 10、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标之前,需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并对自己竞投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中标人,则中标人须待出租方解决此纠纷后交付场地,同时中标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11、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13、未尽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30天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8.83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2月13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2月2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2月2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5、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月26日下午5时止 6、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8、报价书递交时间:自报名成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11时止 9、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10、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7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先生、应女士 电话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黄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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