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航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武汉航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项目名称: | 武汉航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7.8832%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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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 (略) | ||
转让比例: | 47.88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0.#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13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0.#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行为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给予赔偿。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 (略) 章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方承诺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我方及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中国 (略) 及其子企业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方承诺若本方发生保证金扣除条款及承诺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武汉航拓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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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7.88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07W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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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07.4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6.24 | 净利润(上年度): | -7.8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97.9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950 | 净利润: | 950 | |
资产总额: | 96.06 | 负债总额: | 196.5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00.5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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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52.12 | |||||
武汉 (略) | 47.88 |
项目名称: | 武汉航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7.8832%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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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 (略) | ||
转让比例: | 47.88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0.#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13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0.#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行为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给予赔偿。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 (略) 章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方承诺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我方及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中国 (略) 及其子企业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方承诺若本方发生保证金扣除条款及承诺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武汉航拓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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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7.88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07W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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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07.4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6.24 | 净利润(上年度): | -7.8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97.9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950 | 净利润: | 950 | |
资产总额: | 96.06 | 负债总额: | 196.5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00.5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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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52.12 | |||||
武汉 (略) | 4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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