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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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号

出让公告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25号)
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25号 2024年12月12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鲤2023-17号 宗地总面积: 900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鲤中 (略) 中段东侧美食街西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略) 用地 1900.3
旅馆用地 7099.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略)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HA0053 |(略)BA0009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略)万元 加价幅度: (略)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 (略) 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 (略) 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 到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 (略) 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 到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 (略) 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03日 09时0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东海大厦)A幢44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要求说明 1.鲤2023-17号地块建设 (略) 及酒店等配套设施。 (略) 用地面积1900.3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基数。酒店建筑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2.上述地 (略) (略) 的法人竞得的, (略) (略) ,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地块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 (略) 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2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 (略) 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东海行政中心交研楼D栋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丰泽支行
开户账号:(略)2

(略) 自然资 (略)
, (略) ,泉州
出让公告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25号)
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25号 2024年12月12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鲤2023-17号 宗地总面积: 900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鲤中 (略) 中段东侧美食街西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略) 用地 1900.3
旅馆用地 7099.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略)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HA0053 |(略)BA0009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略)万元 加价幅度: (略)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 (略) 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 (略) 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 到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 (略) 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 到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 (略) 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03日 09时0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东海大厦)A幢44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要求说明 1.鲤2023-17号地块建设 (略) 及酒店等配套设施。 (略) 用地面积1900.3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基数。酒店建筑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2.上述地 (略) (略) 的法人竞得的, (略) (略) ,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地块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 (略) 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2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 (略) 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东海行政中心交研楼D栋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丰泽支行
开户账号:(略)2

(略) 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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