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夏门镇政府公务用车报废处置
灵石县夏门镇政府公务用车报废处置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灵石县夏门镇政府公务用车报废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灵 (略) |
标的名称 | 灵石县夏门镇政府公务用车报废处置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0.*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2-13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标的项目为灵 (略) 三辆(江铃全顺牌客车一辆、北京现代轿车一辆、大众桑塔纳轿车一辆),夏门镇政府三辆(庆铃皮卡两辆,扬子皮卡一辆车)。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 (略) (略) 登录报名。 (略) 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 (略) 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 北京 (略)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 (略) 公共 (略) 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 七、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本标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缴纳保证金后,需上传以下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成功: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省级商务厅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 八、意向受让 (略) 络竞 (略) 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 (略) 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受 (略) 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为使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核实,防止报废车 (略) 行驶,受让方必须在本县范围内进行过磅称量工作,并对机动车车架、发动机等核心结构进行破坏,过磅数以委托方与受让方企业共同认可的书面证明为准。拆解、过磅场地均需由受让方自行寻找解决,拖运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否则按成交价款每日10%收取滞纳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解后经有关部门认可方可拉运。 十一、拆解过程中因不按规定操作,被有关部门叫停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拆解中的大、小事故均与产权交易中心和委托方无关,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现场踏勘联系人: (略) ,张先生:*;夏门镇 ,盖先生:*.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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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石县夏门镇政府公务用车报废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灵 (略) |
标的名称 | 灵石县夏门镇政府公务用车报废处置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0.*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2-13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标的项目为灵 (略) 三辆(江铃全顺牌客车一辆、北京现代轿车一辆、大众桑塔纳轿车一辆),夏门镇政府三辆(庆铃皮卡两辆,扬子皮卡一辆车)。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 (略) (略) 登录报名。 (略) 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 (略) 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 北京 (略)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 (略) 公共 (略) 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 七、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本标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缴纳保证金后,需上传以下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成功: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省级商务厅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 八、意向受让 (略) 络竞 (略) 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 (略) 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受 (略) 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为使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核实,防止报废车 (略) 行驶,受让方必须在本县范围内进行过磅称量工作,并对机动车车架、发动机等核心结构进行破坏,过磅数以委托方与受让方企业共同认可的书面证明为准。拆解、过磅场地均需由受让方自行寻找解决,拖运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否则按成交价款每日10%收取滞纳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解后经有关部门认可方可拉运。 十一、拆解过程中因不按规定操作,被有关部门叫停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拆解中的大、小事故均与产权交易中心和委托方无关,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现场踏勘联系人: (略) ,张先生:*;夏门镇 ,盖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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