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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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 (略) 王卜庄镇 ;土地面积: *.8;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1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 (略) 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为落实“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革命”的战略部署,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多种能源综合供应体系,减少传统化石能源消费,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新能源风力发电建设步伐,《 (略)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风力发电机组 (略)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略) 决定启动风电项目的建设。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需具有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的资格;产业定位为新能源行业;需配 (略) 后续产业定位规划调整。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 (略) 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 系 人:阎女士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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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 (略) 王卜庄镇 ;土地面积: *.8;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1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 (略) 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为落实“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革命”的战略部署,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多种能源综合供应体系,减少传统化石能源消费,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新能源风力发电建设步伐,《 (略)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风力发电机组 (略)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略) 决定启动风电项目的建设。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需具有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的资格;产业定位为新能源行业;需配 (略) 后续产业定位规划调整。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 (略) 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 系 人: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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