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经济开发区汽摩配产业园B-1区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磐安经济开发区汽摩配产业园B-1区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磐安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编号:磐国土出(工)#
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磐安经 (略) 汽摩配产业园B-1区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 地 用 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方式 |
磐安经 (略) 汽摩配产业园B-1区块 | #.03 | 工业用地 | ≥2.0 | 40%- 55% | 15%-20% | 50 | 450(不设有保留价) | 700 | 拍卖 |
1.按现状条件出让,用地范围详见红线图;2.建设内容: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必需的附属设施。办公、生活及附属用房占地面积不得大于总用地面积的15%,建筑面积不大于30%,职工宿舍每间不得超过40平方米。禁止产业园用地范围内建筑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房、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3.单位能耗增加值≥2.#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199.#元/吨;税收≥17.#元/亩,增值≥55.#元/亩,投资强度≥#元/亩,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1.95%;4.地块的环境标准:禁止以下建设项目:(1)列入《磐安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2)选址、布局、规模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建设项目;(3)不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4)不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的建设项目;(5)涉重金属、含氮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6)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其他详见《磐安经 (略) 汽摩配产业园B-1区块规划设计条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http://**),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4年12月30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6:00时)。
3.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31日10:30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 (略) 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guide。
2、咨询电话:杨先生 #(#)。
3、本地块竞得入 (略) 上交易结束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磐安县自然资 (略) 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中标者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磐安县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在拍卖截止之日起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其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不生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丧失,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按现状条件交地)。
5、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除项目自用部分外,依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执行。
6、土地出让后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2024〕1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7、本次出让信息可 (略) 场网(网址:http://**)、磐安县 (略) (网址:http://**)或磐安公共 (略) (网址:http://**)查询。
8、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磐磐安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磐安县分中心
2024年12月9日
磐安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编号:磐国土出(工)#
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磐安经 (略) 汽摩配产业园B-1区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 地 用 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方式 |
磐安经 (略) 汽摩配产业园B-1区块 | #.03 | 工业用地 | ≥2.0 | 40%- 55% | 15%-20% | 50 | 450(不设有保留价) | 700 | 拍卖 |
1.按现状条件出让,用地范围详见红线图;2.建设内容: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必需的附属设施。办公、生活及附属用房占地面积不得大于总用地面积的15%,建筑面积不大于30%,职工宿舍每间不得超过40平方米。禁止产业园用地范围内建筑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房、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3.单位能耗增加值≥2.#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199.#元/吨;税收≥17.#元/亩,增值≥55.#元/亩,投资强度≥#元/亩,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1.95%;4.地块的环境标准:禁止以下建设项目:(1)列入《磐安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2)选址、布局、规模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建设项目;(3)不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4)不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的建设项目;(5)涉重金属、含氮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6)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其他详见《磐安经 (略) 汽摩配产业园B-1区块规划设计条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http://**),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4年12月30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6:00时)。
3.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31日10:30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 (略) 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guide。
2、咨询电话:杨先生 #(#)。
3、本地块竞得入 (略) 上交易结束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磐安县自然资 (略) 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中标者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磐安县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在拍卖截止之日起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其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不生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丧失,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按现状条件交地)。
5、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除项目自用部分外,依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执行。
6、土地出让后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2024〕1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7、本次出让信息可 (略) 场网(网址:http://**)、磐安县 (略) (网址:http://**)或磐安公共 (略) (网址:http://**)查询。
8、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磐磐安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磐安县分中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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