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街道浦西社区方田丁前路底层街面房出租网络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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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街道浦西社区方田丁前路底层街面房出租网络竞价公告

桃源街道 (略) (略) 底层街面房出租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桃源街道 (略) (略) 底层街面房出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桃源街道 (略) (略) 底层街面房出租

二、项目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方 (略) (略)

三、出租范围:本项目共三间底层街面房出租,分别位于宁海县桃源 (略) 253号1间,面积为50平方米; (略) 255号2间,面积为120平方米,总面积约170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进行噪音大、污染重的工作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出租用途为符合各级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服务业及住房。

五、出租年限:5年。

六、出租底价:不得低于#/㎡/月;

注:租金比例:72%支付给宁海县桃源街道 (略) 方田股份经济合作社,28%支付给宁海县新西溪资产管理部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八、投标人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2)承 (略) 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设备设施维修费、电话费、有限电视、网络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疫情防控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 (略) 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如原承租人报价与最高报价相同则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合同签订:开标结束后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中标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 12 月 13 日至2024年 12 月 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宁波 (略) (宁海 (略) 357-2号402室)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十二、投标保证金:

①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cn法规制度”)

②帐户名称:宁波 (略)

③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④银行帐号:#85

⑤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人民币#仟元整。

⑥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9 日16:30时前实际到帐。

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四、付款方式

先付后用,#方每年一次性付清承租款。第一年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三、四、五年承租款按年度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逾期一个月不付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十五、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0 日14: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4年12 月20 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 (略) 开标室(宁海县桃源 (略) 189号一楼)

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四、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注: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桃源街道 (略) 方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宁海县新西溪资产管理部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先生

电 话:#、#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办公地址:宁海 (略) 357-2号402室

联系人:张琪丹

联系电话/传真:0574-#、#


桃源街道 (略) (略) 底层街面房出租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桃源街道 (略) (略) 底层街面房出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桃源街道 (略) (略) 底层街面房出租

二、项目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方 (略) (略)

三、出租范围:本项目共三间底层街面房出租,分别位于宁海县桃源 (略) 253号1间,面积为50平方米; (略) 255号2间,面积为120平方米,总面积约170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进行噪音大、污染重的工作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出租用途为符合各级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服务业及住房。

五、出租年限:5年。

六、出租底价:不得低于#/㎡/月;

注:租金比例:72%支付给宁海县桃源街道 (略) 方田股份经济合作社,28%支付给宁海县新西溪资产管理部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八、投标人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2)承 (略) 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设备设施维修费、电话费、有限电视、网络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疫情防控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 (略) 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如原承租人报价与最高报价相同则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合同签订:开标结束后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中标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 12 月 13 日至2024年 12 月 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宁波 (略) (宁海 (略) 357-2号402室)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十二、投标保证金:

①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cn法规制度”)

②帐户名称:宁波 (略)

③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④银行帐号:#85

⑤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人民币#仟元整。

⑥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9 日16:30时前实际到帐。

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四、付款方式

先付后用,#方每年一次性付清承租款。第一年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三、四、五年承租款按年度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逾期一个月不付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十五、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0 日14: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4年12 月20 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 (略) 开标室(宁海县桃源 (略) 189号一楼)

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四、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注: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桃源街道 (略) 方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宁海县新西溪资产管理部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先生

电 话:#、#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办公地址:宁海 (略) 357-2号402室

联系人:张琪丹

联系电话/传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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