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3亿股股份占比7.5%-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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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3亿股股份占比7.5%-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略)SC(略)
项目名称 天府 (略) 3亿股股份(占比7.5%)
转让方名称 中银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投资委员会
转让比例 7.5
挂牌价格 468,869,2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2-1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评估报告: 1、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 查询方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 (2) 查询条件:(凭标的企业盖鲜章的《尽调确认函》到西南 (略) 现场查阅) 二、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重大债权债务 无 四、职工安置 不涉及 五、其他披露事项 1、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前往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情况、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以及对外投资情况等),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和潜在风险。尽职调查前,意向受让方须先向西南联交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且凭交易所加盖专用章的保证金收据前往标的企业进行尽调,意向受让方自行对尽调结果负责。 2、参与尽调的意向受让方与到西南联交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须凭标的企业盖鲜章的《尽调确认函》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并参与受让,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扣减股权转让款。 3、若天府 (略) 在本次股份挂牌转让完成前就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中包括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的,在本次挂牌转让顺利完成情况下,中银 (略) 持有的天府 (略) 3亿股股份(占比7.5%)对应的分红由受让方承继。 4、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其它信息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凭《尽调确认函》可到西南联交所进行查询(禁止拍照)。 6.西南联交所确认已收到转让方、受让方的服务费、转让方提供的权属变更的证明文件(股东名册)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划转交易价款。 7.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承诺并提交本次受让符合《 (略) 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 (略) (略) 设立、变更和终止等审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自律规 (略) 股东的各项条件的书面函件。 8.标的企业尽调联系人:谭老师,电话:(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 (略) 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 (略) (略) 设立、变更和终止等审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自律规 (略) 股东的各项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以交易所出具的成交告知函为准)3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提供反洗钱与制裁审查所需资料,配合转让方完成反洗钱与制裁审查。完成反洗钱与制裁审查后5个工作日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反洗钱与制裁审查且导致转让转、受双方无法按时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 三、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四、付款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项目编号 G(略)SC(略)
项目名称 天府 (略) 3亿股股份(占比7.5%)
转让方名称 中银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投资委员会
转让比例 7.5
挂牌价格 468,869,2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2-1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评估报告: 1、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 查询方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 (2) 查询条件:(凭标的企业盖鲜章的《尽调确认函》到西南 (略) 现场查阅) 二、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重大债权债务 无 四、职工安置 不涉及 五、其他披露事项 1、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前往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情况、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以及对外投资情况等),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和潜在风险。尽职调查前,意向受让方须先向西南联交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且凭交易所加盖专用章的保证金收据前往标的企业进行尽调,意向受让方自行对尽调结果负责。 2、参与尽调的意向受让方与到西南联交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须凭标的企业盖鲜章的《尽调确认函》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并参与受让,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扣减股权转让款。 3、若天府 (略) 在本次股份挂牌转让完成前就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中包括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的,在本次挂牌转让顺利完成情况下,中银 (略) 持有的天府 (略) 3亿股股份(占比7.5%)对应的分红由受让方承继。 4、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其它信息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凭《尽调确认函》可到西南联交所进行查询(禁止拍照)。 6.西南联交所确认已收到转让方、受让方的服务费、转让方提供的权属变更的证明文件(股东名册)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划转交易价款。 7.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承诺并提交本次受让符合《 (略) 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 (略) (略) 设立、变更和终止等审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自律规 (略) 股东的各项条件的书面函件。 8.标的企业尽调联系人:谭老师,电话:(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 (略) 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 (略) (略) 设立、变更和终止等审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自律规 (略) 股东的各项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以交易所出具的成交告知函为准)3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提供反洗钱与制裁审查所需资料,配合转让方完成反洗钱与制裁审查。完成反洗钱与制裁审查后5个工作日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反洗钱与制裁审查且导致转让转、受双方无法按时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 三、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四、付款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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