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一号后门房产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一号后门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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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一号后门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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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宁波道一号后门 | ||
面积 | 319.78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办公楼、商业 | 特色 |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内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 2025-01-13 | 权证名称 | 房屋所有权证 |
权证编号 | 西房企字第1149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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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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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元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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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
支付方式 | 其他: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首期租金;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转为押金,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划转至出租方。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
是否进场结算 | 是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 *元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 *元交易保证金进场,待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转为押金,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划转至出租方。 |
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天津 (略) 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看房联系人:冯天露 ,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需出具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 3、如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以协议方式成交;如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阶段,天津产权安排具体时间,价高者为最终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消防安全协议书》,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消防安全协议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 5、仅限用于民用或商业/办公用途,不得利用出租场地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包括且不限于黄赌毒、非法宗教、非法集会等),不得非法存放危险品和违禁品,不得用于工业,也不得从事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严格遵照属地消防安全和规划、环保要求,安全使用燃气。 6、本房产采取现状交付方式开展租赁经营工作,承租方不得以房屋安全、水电设施不齐全等各种原因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成功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即视为已对该标的完成实地勘察,了解知悉上述问题,认可挂牌公示的内容并同意以诸如出租方所述现状承租。租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暖、自来水、电话、网络设施、线路改造、装修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后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划至出租方,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押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得转租。 9、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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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企业征信或者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欠款记录或拖欠租金记录,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征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承诺守法经营,安全使用房产,能及时缴纳租金及相关房屋使用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转租。 3、承诺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不经营黄赌毒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禁止租赁和经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污染排放、噪声扰民、明火作 (略) 容观瞻等相关行业。 4、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与出租方及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消防安全协议书》,并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5、不违反房屋管辖地政府部门各项规定和要求。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房产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2、本房产为出租状态,租赁到期日为:2025 年1月13日,原租户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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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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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一号后门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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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一号后门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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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宁波道一号后门 | ||
面积 | 319.78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办公楼、商业 | 特色 |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内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 2025-01-13 | 权证名称 | 房屋所有权证 |
权证编号 | 西房企字第1149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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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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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元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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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
支付方式 | 其他: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首期租金;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转为押金,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划转至出租方。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
是否进场结算 | 是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 *元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 *元交易保证金进场,待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转为押金,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划转至出租方。 |
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天津 (略) 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看房联系人:冯天露 ,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需出具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 3、如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以协议方式成交;如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阶段,天津产权安排具体时间,价高者为最终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消防安全协议书》,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消防安全协议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 5、仅限用于民用或商业/办公用途,不得利用出租场地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包括且不限于黄赌毒、非法宗教、非法集会等),不得非法存放危险品和违禁品,不得用于工业,也不得从事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严格遵照属地消防安全和规划、环保要求,安全使用燃气。 6、本房产采取现状交付方式开展租赁经营工作,承租方不得以房屋安全、水电设施不齐全等各种原因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成功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即视为已对该标的完成实地勘察,了解知悉上述问题,认可挂牌公示的内容并同意以诸如出租方所述现状承租。租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暖、自来水、电话、网络设施、线路改造、装修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后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划至出租方,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押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得转租。 9、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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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企业征信或者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欠款记录或拖欠租金记录,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征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承诺守法经营,安全使用房产,能及时缴纳租金及相关房屋使用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转租。 3、承诺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不经营黄赌毒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禁止租赁和经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污染排放、噪声扰民、明火作 (略) 容观瞻等相关行业。 4、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与出租方及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消防安全协议书》,并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5、不违反房屋管辖地政府部门各项规定和要求。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房产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2、本房产为出租状态,租赁到期日为:2025 年1月13日,原租户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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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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