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9号帝达工业园9号工业生产辅助办公用房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9号(帝达工业园)9号工业生产辅助办公用房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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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9号(帝达工业园)9号工业生产辅助办公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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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天 (略) (略) (略) 39号 | ||
面积 | 343.29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工业 | 特色 |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内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 2024-12-31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证编号 | 津(2023) (略) 不动产权第 #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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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园达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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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略) 东 (略) (略) 39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74P |
挂牌价 | 19.#元 | 租赁期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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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9.#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
支付方式 | 其他:本项目以每季度为一周期缴纳租金,即每期租金#.75元。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2.#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一、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 销承租申请; 二、以竞价或协议等方式组织本次房产出租活动,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 与; 三、如本项目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则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按照 规定参与竞价,使本项目能够确定最终承租方; 四、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署租 赁合同、缴纳合同期首期租金,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五、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一、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 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 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二、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 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三、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
是否进场结算 | 是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 暂未确定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 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
基本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 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 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 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 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 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75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角#分整)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三、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其余每期租金应至少在上一个计租周期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做为首 期部分租金支付到出租方账户。 四、最终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缴纳#.75元人民币(无息)作为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后,经双方对房产及费用缴纳情况查验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看房,办理承租 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陈同连先生,联系电话:#)。 六、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 诺: 1.承诺按照房产现有状态承租,并自行负责房产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经营所 需的装修改造。承诺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不得在房产内进行非法、违规活动。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 全责任。对租赁物进行提升改造须提供书面的装修方案等材料,经#方同意后实施,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报#方留备。 3.承诺负责标的内,水、电、燃气、管线、门窗、中央空调、设施设备等 进行维修、保养、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费、检测费、物业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最终承租方负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 缺陷导致的损坏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4.承诺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水、电等设施按出租方提 供的负荷内使用,否则出现的问题,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因最终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造成房屋及附属设备发生损坏的,出租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最终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5.承诺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网、电话、暖气 等配套设施的初安费及日常产生的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出租方负责协 调办理缴费账户名称变更事宜,变更手续未能完成办理,出租方将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6.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承诺在任何情况 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承租方确需转租的, 需向出租方提供书面申请。 七、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租金。 八、天津产权收到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及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九、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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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 (略) (略) 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账号冻结等情况。(须提供相关承诺) |
其他披露内容 | 该出租厂房原租户租赁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此次公开招租原租户未取得该项目承租权,由最终承租方自行与原租户协商腾房事宜。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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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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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9号(帝达工业园)9号工业生产辅助办公用房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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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9号(帝达工业园)9号工业生产辅助办公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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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天 (略) (略) (略) 39号 | ||
面积 | 343.29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工业 | 特色 |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内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 2024-12-31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证编号 | 津(2023) (略) 不动产权第 #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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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园达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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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略) 东 (略) (略) 39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74P |
挂牌价 | 19.#元 | 租赁期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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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9.#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
支付方式 | 其他:本项目以每季度为一周期缴纳租金,即每期租金#.75元。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2.#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一、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 销承租申请; 二、以竞价或协议等方式组织本次房产出租活动,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 与; 三、如本项目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则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按照 规定参与竞价,使本项目能够确定最终承租方; 四、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署租 赁合同、缴纳合同期首期租金,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五、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一、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 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 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二、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 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三、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
是否进场结算 | 是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 暂未确定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 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
基本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 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 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 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 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 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75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角#分整)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三、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其余每期租金应至少在上一个计租周期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做为首 期部分租金支付到出租方账户。 四、最终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缴纳#.75元人民币(无息)作为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后,经双方对房产及费用缴纳情况查验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看房,办理承租 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陈同连先生,联系电话:#)。 六、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 诺: 1.承诺按照房产现有状态承租,并自行负责房产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经营所 需的装修改造。承诺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不得在房产内进行非法、违规活动。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 全责任。对租赁物进行提升改造须提供书面的装修方案等材料,经#方同意后实施,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报#方留备。 3.承诺负责标的内,水、电、燃气、管线、门窗、中央空调、设施设备等 进行维修、保养、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费、检测费、物业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最终承租方负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 缺陷导致的损坏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4.承诺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水、电等设施按出租方提 供的负荷内使用,否则出现的问题,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因最终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造成房屋及附属设备发生损坏的,出租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最终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5.承诺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网、电话、暖气 等配套设施的初安费及日常产生的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出租方负责协 调办理缴费账户名称变更事宜,变更手续未能完成办理,出租方将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6.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承诺在任何情况 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承租方确需转租的, 需向出租方提供书面申请。 七、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租金。 八、天津产权收到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及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九、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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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 (略) (略) 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账号冻结等情况。(须提供相关承诺) |
其他披露内容 | 该出租厂房原租户租赁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此次公开招租原租户未取得该项目承租权,由最终承租方自行与原租户协商腾房事宜。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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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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