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三次挂牌
张家界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三次挂牌
标的名称 | 张家界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张家界 (略) | ||||||||||||||||||||||||||||||||||||||||||||||||||||||||||||
注册地(住所) | 湖 (略) (略) 军地坪街道吴家峪居 (略) (兰苑山庄内012幢101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谭智斌 | ||||||||||||||||||||||||||||||||||||||||||||||||||||||||||||
成立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19.*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CWDL4E6L | 所属行业 | 住宿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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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其他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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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一宗 (略) (略) 军地坪居委会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8㎡,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地上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土地使用权面积等信息以主管部门确权内容为准。 2、其他信息详见天健湘审(2024〕975号审计报告、XYZH/2024CSAA1B0183号审计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4]第Z-090号资产评估报告。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5317.*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一次性付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51%,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5317.*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为人民币*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偿还前述债务,受让方代替偿还后,成为相应债权人。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前述代标的企业偿还的债务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价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成交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1%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剩余款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且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5、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1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本次股权转让所涉相关税、费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16 09:00:00至2024-12-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如有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 | *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10:00至2024年12月30日10: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秒 | ||
服务费 | 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以成交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 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元及以下部分,按2.4‰收取,*元﹤成交金额≦*元的部分,按2‰收取,*元﹤成交金额≦*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 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元及以下部分,按3.2%收取,*元﹤成交金额≦*元的部分,按2.4%收取,*元﹤成交金额≦*万元的部分,按1.4%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汪女士 * |
标的报名 | 毛女士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他 |
标的名称 | 张家界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张家界 (略) | ||||||||||||||||||||||||||||||||||||||||||||||||||||||||||||
注册地(住所) | 湖 (略) (略) 军地坪街道吴家峪居 (略) (兰苑山庄内012幢101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谭智斌 | ||||||||||||||||||||||||||||||||||||||||||||||||||||||||||||
成立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19.*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CWDL4E6L | 所属行业 | 住宿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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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其他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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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一宗 (略) (略) 军地坪居委会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8㎡,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地上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土地使用权面积等信息以主管部门确权内容为准。 2、其他信息详见天健湘审(2024〕975号审计报告、XYZH/2024CSAA1B0183号审计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4]第Z-090号资产评估报告。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5317.*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一次性付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51%,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5317.*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为人民币*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偿还前述债务,受让方代替偿还后,成为相应债权人。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前述代标的企业偿还的债务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价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成交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1%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剩余款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且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5、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1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本次股权转让所涉相关税、费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16 09:00:00至2024-12-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如有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 | *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10:00至2024年12月30日10: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秒 | ||
服务费 | 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以成交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 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元及以下部分,按2.4‰收取,*元﹤成交金额≦*元的部分,按2‰收取,*元﹤成交金额≦*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 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元及以下部分,按3.2%收取,*元﹤成交金额≦*元的部分,按2.4%收取,*元﹤成交金额≦*万元的部分,按1.4%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汪女士 * |
标的报名 | 毛女士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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