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青村宏发饭店旁边原学生上落站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租
庙青村宏发饭店旁边原学生上落站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租
庙青村宏发饭店旁边原学生上落站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出租项目协商谈判公告
单位名称: (略) (略) 大岗镇庙青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单位地址:大岗镇大滘南街19号
资产名称:庙青村宏发饭店旁边原学生上落站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编号:庙青村交(2024)(略)号
资产地点:庙青村宏发饭店旁边原学生上落站
资产经营用途:按现状使用(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私改变用途)
资产面积:约244平方米(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交易底价(不含税):(略)/平方米/月
交易所需的税费(含合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相关税率税费以税务部门公布为准)
交易保证金:¥(略),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08:00至2024年12月23日下午03:00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岗支行;账户名: (略) (略) 大岗镇庙青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略)。
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总金额的10%
租金递增情况: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5%
租赁年限:10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易地点: (略) (略) 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大岗镇建设办 (略) 39号)
交易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11:00
上述的项目根据粤农农函〔2024〕594号文《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 (略) (略) 党廉办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上级部门《关于对大岗镇庙青村、大岗村及新沙村交易项目商请采取协商谈判的复函》本次项目采用协商谈判,由意向人与业主方协商谈判确定承租方。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 (略) (略) 大岗镇庙青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出租方)所有。
(略) (略) 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年12月13日
庙青村宏发饭店旁边原学生上落站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出租项目协商谈判公告
单位名称: (略) (略) 大岗镇庙青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单位地址:大岗镇大滘南街19号
资产名称:庙青村宏发饭店旁边原学生上落站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编号:庙青村交(2024)(略)号
资产地点:庙青村宏发饭店旁边原学生上落站
资产经营用途:按现状使用(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私改变用途)
资产面积:约244平方米(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交易底价(不含税):(略)/平方米/月
交易所需的税费(含合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相关税率税费以税务部门公布为准)
交易保证金:¥(略),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08:00至2024年12月23日下午03:00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岗支行;账户名: (略) (略) 大岗镇庙青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略)。
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总金额的10%
租金递增情况: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5%
租赁年限:10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易地点: (略) (略) 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大岗镇建设办 (略) 39号)
交易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11:00
上述的项目根据粤农农函〔2024〕594号文《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 (略) (略) 党廉办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上级部门《关于对大岗镇庙青村、大岗村及新沙村交易项目商请采取协商谈判的复函》本次项目采用协商谈判,由意向人与业主方协商谈判确定承租方。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 (略) (略) 大岗镇庙青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出租方)所有。
(略) (略) 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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