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1层04号、2层03号、3层03号房地产
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1层04号、2层03号、3层03号房地产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1层 04 号、2 层03号、3层03号房地产 |
转让底价 | 3785.#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0 |
资产概述 |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武汉光谷 (略) 持有的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1层04号、2层03号、3层03号房地产,标的为整体转让,总建筑面积为6819.8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61.06㎡,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办公。证载情况详见“公示附件”。 2、根据本次标的评估报告(武汉汉信评报字(2024)第3-104号)显示: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部分对外出租。与“武汉 (略) ”租赁合同于2024年8月7日已到期;与“武汉季 (略) ”租赁合同于2024年9月25日到期。除租赁外,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查封、冻结等其他权利状况。 3、转让方提出: (1)转让方 (略) 签 (略) 置期间的补充协议,以促使平稳过渡。此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需自行考虑是否对承租人采取腾退措施,如需腾退转让方将按照与武汉 (略) 、武汉季 (略) 分别签订的《场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协助受让方进行相应腾退工作。因腾退工作可能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与现有承租人协商解决。 (2)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之日即视为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转让标的之事宜完成。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对《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模板内容认可,不持异议。 5、本项目评估报告中含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
不动产 | |
地址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湖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2092.17(平方米) |
不动产 | |
地址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1层04号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湖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37.65(平方米) |
不动产 | |
地址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3层03号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湖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2345.03(平方米) |
不动产 | |
地址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2层03号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湖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2345.03(平方米)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3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武汉汉信房地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武汉汉信评报字(2024)第3-104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6、本次交易涉及交易双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转让方提出:自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 (略) 理。水、电、气等开户(或过户)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现状,可前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了解标的对外出租情况,查看转让方与武汉 (略) 、武汉季 (略) 分别签订的《场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3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光谷 (略) |
估值机构 | 武汉汉信房地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武汉东湖新技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评估值(万元) | 3785.0334 |
公示附件 | 评估报告正文.pdf评估明细表.pdf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pdf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1层 04 号、2 层03号、3层03号房地产 |
转让底价 | 3785.#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0 |
资产概述 |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武汉光谷 (略) 持有的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1层04号、2层03号、3层03号房地产,标的为整体转让,总建筑面积为6819.8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61.06㎡,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办公。证载情况详见“公示附件”。 2、根据本次标的评估报告(武汉汉信评报字(2024)第3-104号)显示: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部分对外出租。与“武汉 (略) ”租赁合同于2024年8月7日已到期;与“武汉季 (略) ”租赁合同于2024年9月25日到期。除租赁外,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查封、冻结等其他权利状况。 3、转让方提出: (1)转让方 (略) 签 (略) 置期间的补充协议,以促使平稳过渡。此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需自行考虑是否对承租人采取腾退措施,如需腾退转让方将按照与武汉 (略) 、武汉季 (略) 分别签订的《场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协助受让方进行相应腾退工作。因腾退工作可能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与现有承租人协商解决。 (2)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之日即视为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转让标的之事宜完成。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对《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模板内容认可,不持异议。 5、本项目评估报告中含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
不动产 | |
地址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湖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2092.17(平方米) |
不动产 | |
地址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1层04号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湖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37.65(平方米) |
不动产 | |
地址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3层03号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湖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2345.03(平方米) |
不动产 | |
地址 | 东 (略) (略) 1号IT服务中心2层03号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湖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2345.03(平方米)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3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武汉汉信房地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武汉汉信评报字(2024)第3-104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6、本次交易涉及交易双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转让方提出:自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 (略) 理。水、电、气等开户(或过户)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现状,可前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了解标的对外出租情况,查看转让方与武汉 (略) 、武汉季 (略) 分别签订的《场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3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光谷 (略) |
估值机构 | 武汉汉信房地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武汉东湖新技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评估值(万元) | 3785.0334 |
公示附件 | 评估报告正文.pdf评估明细表.pdf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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