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自然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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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自然资号

出让公告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自然资[2024]013号)
海自然资[2024]013号 2024年12月13日
经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海丰县 (略)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挂牌013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 (略) 产业转移合作园(天 (略) )06-02-67地块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6677.*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1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12日
备注: 该宗国有建设用 (略) - (略) 产业转移合作园(天 (略) )06-02-67,面积 * 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50 年。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建筑容积率>1.0、<3.0,绿地率≤20%,建筑系数 40%-70%,建筑高度≤60m(不含屋面水池、梯间)。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海丰县规划条件通知书》(海自然资规条〔2024〕第 038 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地块产业类型为符合海丰县人民政府《项目投资协议》的工业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3. (略) 必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①竞买人在海丰县范围内没有闲置土地;②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 4.宗地交付后1年内必须动工,建设时间为3年,否则按闲 (略) 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11日 到 (略) (略) 海丰分中心土地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相关信息(网址: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11日 到 (略) (略) 海丰分中心土地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相关信息(网址: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1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1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海丰分中心土地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相关信息(网址: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挂牌013 号地块: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月2日17时止,挂牌竞价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2日17时止,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17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丰县附 (略) 5号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6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海丰县 (略)
,海丰县
出让公告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自然资[2024]013号)
海自然资[2024]013号 2024年12月13日
经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海丰县 (略)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挂牌013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 (略) 产业转移合作园(天 (略) )06-02-67地块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6677.*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1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12日
备注: 该宗国有建设用 (略) - (略) 产业转移合作园(天 (略) )06-02-67,面积 * 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50 年。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建筑容积率>1.0、<3.0,绿地率≤20%,建筑系数 40%-70%,建筑高度≤60m(不含屋面水池、梯间)。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海丰县规划条件通知书》(海自然资规条〔2024〕第 038 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地块产业类型为符合海丰县人民政府《项目投资协议》的工业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3. (略) 必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①竞买人在海丰县范围内没有闲置土地;②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 4.宗地交付后1年内必须动工,建设时间为3年,否则按闲 (略) 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11日 到 (略) (略) 海丰分中心土地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相关信息(网址: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11日 到 (略) (略) 海丰分中心土地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相关信息(网址: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1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1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海丰分中心土地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相关信息(网址: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挂牌013 号地块: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月2日17时止,挂牌竞价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2日17时止,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17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丰县附 (略) 5号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660-*
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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