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五云街道亲和佳苑2幢1单元502室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缙云县五云街道亲和佳苑2幢1单元502室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18)缙云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类型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动迁房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住宅 | ||
实际用途 | 住宅 | 房屋坐落 | 缙云县五云街道亲和佳苑2幢1单元502室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53.69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户型(室)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部分标的转让为划拨,房产变更过户时土地性质是否可以由划拨转出让需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可以办理划拨转出让的,成交价包含出让金,由安居公司办理变更时缴纳,相关情况以国土部门意见为准。由于竞买方造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回。 2.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状态。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排屋阁楼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余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 5.土 (略) 办理,办理时间约3个月。 |
转让方名称 | 缙 (略) | ||
注册地 |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06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R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8.8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费率为成交金额的1.9%。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丽水产权的存管银行(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 (略) (略) 分行),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当满足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3.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 (略) (略) 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8.排屋阁楼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余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 9.土 (略) 办理,办理时间约3个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88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5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虞女士 | 电话 | 057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林女士 | 电话 | 057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缙云县五云街道亲和佳苑2幢1单元502室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18)缙云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类型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动迁房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住宅 | ||
实际用途 | 住宅 | 房屋坐落 | 缙云县五云街道亲和佳苑2幢1单元502室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53.69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户型(室)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部分标的转让为划拨,房产变更过户时土地性质是否可以由划拨转出让需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可以办理划拨转出让的,成交价包含出让金,由安居公司办理变更时缴纳,相关情况以国土部门意见为准。由于竞买方造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回。 2.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状态。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排屋阁楼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余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 5.土 (略) 办理,办理时间约3个月。 |
转让方名称 | 缙 (略) | ||
注册地 |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06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R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8.8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费率为成交金额的1.9%。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丽水产权的存管银行(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 (略) (略) 分行),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当满足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3.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 (略) (略) 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8.排屋阁楼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余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 9.土 (略) 办理,办理时间约3个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88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5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虞女士 | 电话 | 057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林女士 | 电话 | 057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