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派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
吉林派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名称: | 吉林派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 | 项目编号: | S(略)D(略)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2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家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略)元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2-16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略)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 (略) 章程等规定及内容进行后续操作。 2、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递交的全部价款,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本次交易、或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其他文件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2023年度审计数据以财报为准。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4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吉林派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 | ||
---|---|---|---|---|
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略)250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64.64 | 净利润(上年度): | -164.6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略)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略)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25.79 | |
审计机构: | 无 | |||||
本年度 2024-7-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31.09 | 净利润: | -31.09 | |
资产总额: | (略) | 负债总额: | (略)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91.22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
吉林卓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略) | 25 | |||||
梁群欢 | 2.21 | |||||
劳溢权 | 4.03 | |||||
(略) (略) | 8 | |||||
其他自然人 | 4.68 | |||||
陈炳兆 | 2.14 | |||||
汤贤敏 | 38 | |||||
陈珍珠 | 3.36 | |||||
朱永平 | 2.58 |
项目名称: | 吉林派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 | 项目编号: | S(略)D(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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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2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家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略)元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2-16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略)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 (略) 章程等规定及内容进行后续操作。 2、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递交的全部价款,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本次交易、或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其他文件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2023年度审计数据以财报为准。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4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吉林派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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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略)250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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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64.64 | 净利润(上年度): | -164.6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略)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略)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25.79 | |
审计机构: | 无 | |||||
本年度 2024-7-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31.09 | 净利润: | -31.09 | |
资产总额: | (略) | 负债总额: | (略)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91.22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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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卓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略) | 25 | |||||
梁群欢 | 2.21 | |||||
劳溢权 | 4.03 | |||||
(略) (略) | 8 | |||||
其他自然人 | 4.68 | |||||
陈炳兆 | 2.14 | |||||
汤贤敏 | 38 | |||||
陈珍珠 | 3.36 | |||||
朱永平 | 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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