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三星庄1号院6号楼2层8-201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郑重声明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依法举报,谨防自身利益受损。举报电话:010-*。
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01月02日10时至2025年01月0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 http:// http://**/13,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6号楼2层8-201(建筑面积:121.95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详细内容参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元。
注:参考价来自于2024年 (略) 、 (略) 、 (略) 的网络询价报告
瑕疵说明:房屋内居住情况不详,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 (略) 理问题。
二、竞买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 (略) 审核,审核通过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 (略) 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二)参与竞买和拍卖成交的注意事项: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 (略) 提交委托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本人(含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略) 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竞买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参与报 (略) 提交委托手续或因委托手续不全 (略) 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 (略) 提交委托手续, (略) 审核后,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 (略) (略) 对该标的进行拍卖,由北京国信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 (略) 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 (略) 无关。自2024年12月16日9时起至2025年01月02日10时止(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10-* 吴女士,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 (略) 无关。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法院不承担因此造成任何的损失。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实际情 (略) 理。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当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 (略) 置。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10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买受人通过京东系统进入拍品首页,点击下方《报名交保证金》直接支付),具体要求请务必阅读《竞价须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01月13日15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01执5784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3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缴纳余款,不得委托第三人缴款。)
如需贷款,可与以下三家银行联系:
(1)银行机构
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九龙山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010-*;*.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韩经理,电话:010-*;*.
(2)贷款机构:
1、慧泽士(北京) (略) ,咨询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
2、北京 (略) ,咨询联系人葛经理,电话:400-185-1993;*.
十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 (略) (略) 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 吴女士
监督电话:010-*
联系地址: (略) (略) 定安里10号
此公告同步在“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网”上发布。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郑重声明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依法举报,谨防自身利益受损。举报电话:010-*。
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01月02日10时至2025年01月0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 http:// http://**/13,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6号楼2层8-201(建筑面积:121.95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详细内容参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元。
注:参考价来自于2024年 (略) 、 (略) 、 (略) 的网络询价报告
瑕疵说明:房屋内居住情况不详,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 (略) 理问题。
二、竞买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 (略) 审核,审核通过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 (略) 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二)参与竞买和拍卖成交的注意事项: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 (略) 提交委托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本人(含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略) 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竞买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参与报 (略) 提交委托手续或因委托手续不全 (略) 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 (略) 提交委托手续, (略) 审核后,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 (略) (略) 对该标的进行拍卖,由北京国信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 (略) 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 (略) 无关。自2024年12月16日9时起至2025年01月02日10时止(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10-* 吴女士,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 (略) 无关。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法院不承担因此造成任何的损失。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实际情 (略) 理。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当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 (略) 置。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10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买受人通过京东系统进入拍品首页,点击下方《报名交保证金》直接支付),具体要求请务必阅读《竞价须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01月13日15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01执5784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3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缴纳余款,不得委托第三人缴款。)
如需贷款,可与以下三家银行联系:
(1)银行机构
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九龙山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010-*;*.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韩经理,电话:010-*;*.
(2)贷款机构:
1、慧泽士(北京) (略) ,咨询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
2、北京 (略) ,咨询联系人葛经理,电话:400-185-1993;*.
十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 (略) (略) 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 吴女士
监督电话:010-*
联系地址: (略) (略) 定安里10号
此公告同步在“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网”上发布。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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