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本部西门一间商业用房出租公告
安徽工程大学本部西门一间商业用房出租公告
(重新挂牌)
项目名称 | 安徽工程大学本部西门一间商业用房出租 | 项目编号 | N0122FCZ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安徽工程大学( (略) (略) (略) )西门。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所在层数 | 1/1 | |||
租赁面积 | 380.80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算;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算。 | ||||
租金支付 方式 | 按合同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装修期限 | /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出租标的内外墙面砖,地砖地面,集成吊顶,玻璃门。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 2、出租标的为钢混结构,已装修,通水、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年期租金评估价为人民币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5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徽瑞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租金底价 | 5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2,#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安徽工程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1 住所: (略) (略) 法定代表人:卢平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 (略) 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 (略) 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 (略) 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安徽工程大学 | ||||||
特别 告知 | 1、经营业态:金融业态(仅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经营);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标的承租的相关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营业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卫生规范等,规范开展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合法经营,不得将经营权转租他人。 (2)水电费据实结算,自来水价格为#/立方,电价格为#/度。合同期内如相关收费政策变化,则按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和债务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的人员由承租方负责管理并承担他们的一切费用(含工资、福利及人身伤亡事故赔偿等);承租方人员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承租方人员有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管束,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4)出租方提供水源、电源和总体的计量表具, (略) 布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理。 (5)承租方要确保消防和用电安全。经营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 (6)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围绕业务需求及规模进行 (略) (略) 。 (7)承租方要配合校方及物业服务单位的统一管理,严守安全底线,不可以利用承租房屋开展与业务无关的工作。 3、特别提示 (1)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在本次出租标的租赁期限起算日之前,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按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4、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 (略) 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5、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本次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出租方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承租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交付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为“交付的当时状态”,承租方不得以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为由提出任何要求。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所在建筑主体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公告特别告知中“标的承租的相关要求”的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查出租标的,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本次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出租方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承租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同意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 (略) 、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0、意向竟租方承诺:同意除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以外,其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方维修范围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属于承租方维修范围的,承租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阻拦出租方维修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3、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理、 (略) 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方决定;承租方拒绝的,出租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实力较强的服务队#,有依法缴纳税收等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前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独立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确保租赁期满日即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撤场或搬迁补偿要求。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保持房屋围砌及装饰装修后的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房屋及装潢,不得留存物品和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无偿交回,承租方所属的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均清理出场(逾期未清理出场的,出租 (略) 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人民币2,#)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6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领取。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 (略) 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 (略) 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 (略) 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租金底价视为出租标的租金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 (略) 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9:00至2025年1月8日9: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01-报名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经理(0553-#)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略) (略) 1号( (略) 人大原办公楼))。 | ||||||
其他 |
安徽工程大学本部西门一间商业用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安徽工程大学
2024年12月16日
安徽工程大学本部西门一间商业用房出租公告
(重新挂牌)
项目名称 | 安徽工程大学本部西门一间商业用房出租 | 项目编号 | N0122FCZ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安徽工程大学( (略) (略) (略) )西门。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所在层数 | 1/1 | |||
租赁面积 | 380.80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算;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算。 | ||||
租金支付 方式 | 按合同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装修期限 | /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出租标的内外墙面砖,地砖地面,集成吊顶,玻璃门。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 2、出租标的为钢混结构,已装修,通水、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年期租金评估价为人民币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5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徽瑞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租金底价 | 5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2,#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安徽工程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1 住所: (略) (略) 法定代表人:卢平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 (略) 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 (略) 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 (略) 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安徽工程大学 | ||||||
特别 告知 | 1、经营业态:金融业态(仅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经营);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标的承租的相关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营业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卫生规范等,规范开展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合法经营,不得将经营权转租他人。 (2)水电费据实结算,自来水价格为#/立方,电价格为#/度。合同期内如相关收费政策变化,则按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和债务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的人员由承租方负责管理并承担他们的一切费用(含工资、福利及人身伤亡事故赔偿等);承租方人员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承租方人员有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管束,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4)出租方提供水源、电源和总体的计量表具, (略) 布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理。 (5)承租方要确保消防和用电安全。经营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 (6)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围绕业务需求及规模进行 (略) (略) 。 (7)承租方要配合校方及物业服务单位的统一管理,严守安全底线,不可以利用承租房屋开展与业务无关的工作。 3、特别提示 (1)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在本次出租标的租赁期限起算日之前,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按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4、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 (略) 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5、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本次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出租方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承租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交付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为“交付的当时状态”,承租方不得以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为由提出任何要求。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所在建筑主体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公告特别告知中“标的承租的相关要求”的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查出租标的,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本次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出租方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承租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同意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 (略) 、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0、意向竟租方承诺:同意除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以外,其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方维修范围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属于承租方维修范围的,承租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阻拦出租方维修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3、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理、 (略) 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方决定;承租方拒绝的,出租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实力较强的服务队#,有依法缴纳税收等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前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独立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确保租赁期满日即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撤场或搬迁补偿要求。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保持房屋围砌及装饰装修后的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房屋及装潢,不得留存物品和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无偿交回,承租方所属的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均清理出场(逾期未清理出场的,出租 (略) 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人民币2,#)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6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领取。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 (略) 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 (略) 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 (略) 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租金底价视为出租标的租金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 (略) 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9:00至2025年1月8日9: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01-报名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经理(0553-#)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略) (略) 1号( (略) 人大原办公楼))。 | ||||||
其他 |
安徽工程大学本部西门一间商业用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安徽工程大学
2024年12月1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