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广州塔广场B07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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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广州塔广场B07号商铺 【企业自挂牌项目】

    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在递交资料进行报名时,须密封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和盖章)。
    1、广州塔广场商铺租赁竞投须知附件一《竞投文件封面》、附件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附件三《竞投报价表》。
    2、标的业态以日用品为主,报名者业态需符合要求。
    3、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综合资信情况
    (1)企业竞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没有严重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记录。
    (2)自然人竞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个人信用报告中近2年内未出现“连三累六”(即连续三个月逾期还款和一年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的情况)。
    5、意向方可安排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若报名者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经营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或授权证明书。
    7、品牌介绍及经营方案(含公司介绍、经营理念、品牌介绍、产品简介、获奖情况、对该物业装修示意等,附电子版)。
    8、我方要求补充的其他有关资料。

    出租条件

    1、出租业态:其他(以日用品为主)。
    2、出租面积(实用面积):13平方米。
    3、租赁期限24个月(含免租期1个月),具体租赁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签订合同采用广州塔广场物业租赁合同模板。
    4、租赁模式:每月保底租金或提成租金两者取其高。
    5、物业管理费标准:95元/平方米/月。
    6、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月租金3倍加月管理费3倍。
    7、工程条件:电量10kw。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物业为在建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备案,未办理房产证,起租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2、标的物业的客观真实情况已明确披露,意向承租方应参与竞拍前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自行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承租方不得以未到实地查看为由而认为是重大误解。
    3、本项目不得转租或分租。报名主体为最终签订合同主体,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变更,请选择合适主体参与报名。
    4、必须依法依规经营,需自行办理消防报建、验收及安检、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及相关经营证照,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5、无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审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6、我司有权对意向方进行资格审查,以符合广州塔广场业态规划及品牌形象。意向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资料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意向方视为候选人,方能进入后续综合评分环节。
    7、本标的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选,综合评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如此类推。若出现两个或以上综合得分最高的分者,以商务条件得分高的优选;如商务条件得分也相等,以品牌定位及经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品牌定位及经营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评审专家投票确定推选第一候选人。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广州塔广场B07号商铺 【企业自挂牌项目】

    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在递交资料进行报名时,须密封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和盖章)。
    1、广州塔广场商铺租赁竞投须知附件一《竞投文件封面》、附件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附件三《竞投报价表》。
    2、标的业态以日用品为主,报名者业态需符合要求。
    3、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综合资信情况
    (1)企业竞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没有严重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记录。
    (2)自然人竞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个人信用报告中近2年内未出现“连三累六”(即连续三个月逾期还款和一年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的情况)。
    5、意向方可安排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若报名者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经营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或授权证明书。
    7、品牌介绍及经营方案(含公司介绍、经营理念、品牌介绍、产品简介、获奖情况、对该物业装修示意等,附电子版)。
    8、我方要求补充的其他有关资料。

    出租条件

    1、出租业态:其他(以日用品为主)。
    2、出租面积(实用面积):13平方米。
    3、租赁期限24个月(含免租期1个月),具体租赁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签订合同采用广州塔广场物业租赁合同模板。
    4、租赁模式:每月保底租金或提成租金两者取其高。
    5、物业管理费标准:95元/平方米/月。
    6、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月租金3倍加月管理费3倍。
    7、工程条件:电量10kw。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物业为在建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备案,未办理房产证,起租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2、标的物业的客观真实情况已明确披露,意向承租方应参与竞拍前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自行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承租方不得以未到实地查看为由而认为是重大误解。
    3、本项目不得转租或分租。报名主体为最终签订合同主体,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变更,请选择合适主体参与报名。
    4、必须依法依规经营,需自行办理消防报建、验收及安检、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及相关经营证照,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5、无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审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6、我司有权对意向方进行资格审查,以符合广州塔广场业态规划及品牌形象。意向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资料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意向方视为候选人,方能进入后续综合评分环节。
    7、本标的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选,综合评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如此类推。若出现两个或以上综合得分最高的分者,以商务条件得分高的优选;如商务条件得分也相等,以品牌定位及经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品牌定位及经营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评审专家投票确定推选第一候选人。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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