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委党校门口一间门面房面积:27.99㎡三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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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委党校门口一间门面房面积:27.99㎡三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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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 我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4日11:00时至12月24日18:00时(延时除外)通过伊犁州公共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新源县委党校门口一间门面房(面积:27.99平方米)三年期租赁权 。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伊犁州 (略) 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金的收取分两笔支付,须线下 (略) 银 (略) 指定帐户(拍卖完成后折抵应付款项),须 (略) 指定的帐户交纳(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元(线上0.*元,线下*元)
2)线下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 (略) (略) 支行
行 号:*
账 号:*3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23日18:00时
四、起拍价:*元/3年
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1000元。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 (略) 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成交价的5%)。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 (略) 退还。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买受人须严格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不能从事餐饮经营和餐饮服务活动。对所租用房屋在不改动和破坏房屋结构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需经资产方同意才有权进行装修装潢。
3、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抵押、担保或从事其他可能损害资产方的权益的行为。
4、租赁房屋的水、暖、电、网络、安全、保卫、消防、环保、卫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如因买受人过失造成对资产方房屋及财产的损害,买受人应照价赔偿。
5、因买受人违约致使合同提前解除,买受人应将房屋及其公共不可拆除设施完好地交还资产方。房屋内所有买受人投资的装修无偿归资产方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资产方有权要求维修或重作,亦有权要求买受人拆除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从押金中扣除。
6、租赁期间买受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给资产方造成损失,资产方可以解除合同。
7、如买受人拖欠到期租金,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在资产方限定期限内纠正的,资产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
8、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买受人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资方支付滞纳金1000元。买受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资产方造成的损失。
9、买受人成交后,要交付房屋的押金2000元整,合同解除后,经验收合格,资产方将无息退还押金。
10、其他未尽事宜按买受人与委托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文件执行。
九、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等相关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业务咨询电话:0999-*、*肖女士
十一、咨询地点: (略) (略) 225号望景华庭1号楼3-601室



??????????????????????????????????????????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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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 我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4日11:00时至12月24日18:00时(延时除外)通过伊犁州公共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新源县委党校门口一间门面房(面积:27.99平方米)三年期租赁权 。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伊犁州 (略) 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金的收取分两笔支付,须线下 (略) 银 (略) 指定帐户(拍卖完成后折抵应付款项),须 (略) 指定的帐户交纳(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元(线上0.*元,线下*元)
2)线下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 (略) (略) 支行
行 号:*
账 号:*3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23日18:00时
四、起拍价:*元/3年
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1000元。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 (略) 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成交价的5%)。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 (略) 退还。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买受人须严格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不能从事餐饮经营和餐饮服务活动。对所租用房屋在不改动和破坏房屋结构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需经资产方同意才有权进行装修装潢。
3、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抵押、担保或从事其他可能损害资产方的权益的行为。
4、租赁房屋的水、暖、电、网络、安全、保卫、消防、环保、卫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如因买受人过失造成对资产方房屋及财产的损害,买受人应照价赔偿。
5、因买受人违约致使合同提前解除,买受人应将房屋及其公共不可拆除设施完好地交还资产方。房屋内所有买受人投资的装修无偿归资产方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资产方有权要求维修或重作,亦有权要求买受人拆除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从押金中扣除。
6、租赁期间买受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给资产方造成损失,资产方可以解除合同。
7、如买受人拖欠到期租金,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在资产方限定期限内纠正的,资产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
8、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买受人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资方支付滞纳金1000元。买受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资产方造成的损失。
9、买受人成交后,要交付房屋的押金2000元整,合同解除后,经验收合格,资产方将无息退还押金。
10、其他未尽事宜按买受人与委托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文件执行。
九、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等相关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业务咨询电话:0999-*、*肖女士
十一、咨询地点: (略) (略) 225号望景华庭1号楼3-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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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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