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
项目编号: | JY24JX(略) | ||
项目名称: |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 | ||
标的名称: |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3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2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6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5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7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1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4号标的,挂牌价(略)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1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1月15日 | ||
(略) 理方式: | 重新挂牌 | ||
项目简介: |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公告 现有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定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 (略) 产权交易子系统( (略) 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 (略) 上竞价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4]XG43号 二、竞价标的情况(设有保留价) 标的物位于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共7个商铺,由南到北分为1-7号标的。 1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1元 。 2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2元 。 3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3元 。 4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4元 。 5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5元 。 6号标的,面积约88.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略)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2100元。 7号标的,面积约73.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78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700元。 特别提示: 1、竞买人以年租金(即起始价)进行报价,前三年的租金为买受人的最终报价,第四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2、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转租或分租他人,不得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生产及存放易燃、易爆、污染品,不得产生扰民噪音。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 1月1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看样联系人:聂先生((略)) 五、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30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7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略)江西省 (略) (http://**) (略) 上报名。竞买保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 (略) (略) 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多个标的,每个标的均需报名且单独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只能以转账方式缴纳,不能提交现金。)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略)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 (略) (略) 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略) (略) 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 (略) 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略) 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请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非转账方式出账、 (略) 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竞买人应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 (略) 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并应 (略) 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报 (略) 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100元,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为300秒。 5、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后3日内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5年租赁费)的1.4625%。逾期未缴纳的,交易中心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6、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后3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7个标的均为2000元)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及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 7、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公示3个工作日)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查看。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商铺租赁合同》。 9、本资料的最终解释权归新干县淦荣 (略) 所有。 九、联系人: 新干县淦荣 (略) (略)(聂先生) (略) (略) 新干分中心:0796-(略) 朱先生 新干县淦荣 (略) 2024年12月13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略)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略)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略)、(略)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就新干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托(略)方经营的商铺出租给(略)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的座落地点、面积及装修、设施 (一)座落地点:位于 (二)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装修、设施:(略)方按租赁物的现状进行出租。 二、租用要求、用途和期限 (一)租用要求:(略)方所租赁商铺必须用于合法经营,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等。 (略)方在经营前须自行办理为实现商铺用途所需的全部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并承担经营须缴纳的各项税费。 (略)方应提交相关经营证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及任职证明文件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供(略)方查验并备案。 (二)租用用途:(略)方所租赁商铺用于经营 。 (三)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三、商铺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每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略)方于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向(略)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整(¥: 元)(收款单位:新干县淦荣 (略) ,账号:(略)(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干县支行),承租期间履约保证金不得转为租金。合同期满,经(略)方验收无误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略)方(不计息)。 (三)租金支付方式及付 (略) 理: 租金一年一付,(略)方应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租金按年度预缴,第一年的租金于开标会结束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 元整(¥: 元)。之后每年租金于上年度租期到期前一个月缴清(如12月31日到期,则应当在11月30日前缴清),以此类推。前三年的租金为(略)方的最终报价,第四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略)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略)方指定账户缴纳租金(收款单位:新干县淦荣 (略) ,账号:(略)(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干县支行)。(略)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租金超过15天,(略)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租赁物装饰装修、保证金 租赁期限内,若(略)方需要对(略)方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先向(略)方递交装饰装修方案以及装修申请表,征得(略)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有对墙体破坏、拆除的由(略)方聘请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否则视为违约,(略)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保证金没收,由(略)方恢复原状,一切损失均由(略)方自行承担。 为了监督(略)方按照已批准的装修方案施工,(略)方在装修之前必须向(略)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年租金(略)元以下(含(略)元)的缴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年租金(略)元以上的按年租金的3%缴纳装修保证金(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约定)。待(略)方装修完毕后,(略)方组织(略)方及第三方人员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略)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将(略)方缴纳的装修保证金退还。 五、其它事项 (一)(略)方按商铺现状交付(略)方使用,如涉及租赁商铺的水、电分户和安装水、电表(含增容、安装分表)费用、税费等均由(略)方承担。(略)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纳水电押金 元整。经营需缴交的水费、电费由(略)方按抄表数直接向水电部门交费。如遇水力、电力等相关部门中断供应,后果由(略)方自行承担。如发生窃水窃电按有关部 (略) 理。电话、闭路电视、网络等由(略)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商铺装饰装修、公共安全(含卫生、消防)等责任和费用由(略)方自行承担。 (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包括梁、柱开裂,墙面及楼顶板渗水等)影响(略)方正常办公、经营的,由(略)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略)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应赔偿(略)方相关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略)方应向(略)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因(略)方原因导致(略)方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略)方有权向(略)方追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 (四)合同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商铺需要恢复原状的,(略)方必须无条件恢复原状;未要求恢复原状的,应保持装修原貌无偿归(略)方所有。 (五)合同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略)方对商铺的装饰、修缮无偿归(略)方所有,且(略)方不得就此向(略)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或不经(略)方同意擅自拆除。若未经(略)方同意擅自拆除,给(略)方带来损失的,需要向(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略)方权利和义务 1、(略)方有权对(略)方所承租的商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防租赁商铺受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租赁商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原产权单位负责。 2、(略)方承租期满且合同履行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略)方应将(略)方缴纳的水电押金(如有)一次性退还。 3、(略)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商铺移交给(略)方。在(略)方承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有权收回(略)方承租的商铺。 4、(略)方不干涉(略)方的正常经营。 5、对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承租户,(略)方有权采取措施(如关水、停电、锁门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措施进行催缴。 (二)(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略)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做到证照齐全,按时足额交清租金和缴付涉及承租物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 (略) 置费等),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略)方自行承担。 2、(略)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做到爱护使用室内设施,保持商铺及设施完好。若人为损坏的,须恢复原状或给予(略)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略)方使用期间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略) 的畅通,严格执行环保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防盗工作,并且在水电安装、维护、装修装饰、日常经营等过程中,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实施。 租赁期间,承租人是该商铺的实际管理人,在商铺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生产安全、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等),由(略)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租赁经营期间,(略) (略) 理好承租商铺周边各相邻间的关系。如与相邻间产生纠纷事宜,(略) (略) 理,(略)方概不负责。 七、租赁商铺的交接及返还验收办法 (一)在(略)方缴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承租期首期租金后,(略)方将租赁商铺交付(略)方使用。 (二)(略)方交付(略)方承租商铺内的设施、设备如有瑕疵,以现状为准,并在移交清单中予以说明。(略)方拖延或拒不接收符合双方约定的商铺,(略)方应赔偿(略)方由此导致的损失。(略)方超过15天仍不接收的,(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出租该商铺,(略)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赔偿(略)方相关损失。 (三)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不论是单方解除还是双方协商解除)的,(略)方应于5日内返还商铺,双方共同对商铺进行验收交接,(略)方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1、自行将商铺内的属于(略)方的所有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广告牌、标记、标识,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撤除、清理、清扫,确保商铺适于验收交接状态; 2、结清应付的租金及其它费用; 3、将所有钥匙、门锁交付(略)方; 4、(略)方交还的商铺应当恢复原状(即《移交清单》中所确定的状态)。除自然磨损外,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毁损的,(略)方须就毁损部分向(略)方赔偿。 5、(略)方拒不会同(略)方验收交接的,商铺内的所有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广告牌、标记、标识,附属设施设备除外)作 (略) 理。 (四)(略)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5日内交还商铺,逾期交还每天应按月租金标准向(略)方支付1%违约金(即月租金x天数x1%)并按照合同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逾期10日的,(略)方有权: 1、采取本条第(三)款约定的验收措施予以验收,并将该验收结论作为(略)方交还商铺的使用状况和应承担相应责任的依据; 2、按照本条第(三)款约定 (略) 理(略)方的遗留物品。 (五)(略)方拖欠(略)方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20日或停止营业超过20日,视为(略)方欠费逃匿,(略)方遗留在商铺内的物品,(略)方有权按照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方 (略) 理。 (六)在租赁期限内,(略)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退租的,由(略)方提出申请,经(略)方同意后,(略)方必须将所租赁商铺的卫生打扫干净和应当由(略)方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缴清后,方可与(略)方办理退租事宜。 八、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的,须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二)(略)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时收回(略)方所承租的商铺,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略)方所有: 1.(略)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略)方缴纳租金,逾期15日以上的。 2.(略)方未经(略)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的。 3、(略)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或造成环境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 4、(略)方擅自改变承租商铺结构或损坏门面,(略)方要求纠正的,(略)方在限定时间内未进行纠正、修复的。 5、(略)方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略)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门面的经营范围进行更改的。如经营过程中需变更经营范围,需书面征得(略)方同意。 (三)合同生效后,(略)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略)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给(略)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略)方为了实现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用等)。 (四)除本合同约定外,(略)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略)方支付与年租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略)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请诉讼解决。 十、合同的续签、变更和解除 (一)(略)方须在合同期满(略)个月前向(略)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略)方同意后续签合同。否则,视为(略)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后的租金 (略) 场价及周围商铺租金涨幅适当调整。 (二)在租赁期内,双方如有一方因特殊情况或重大政策调整,使合同无法履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略)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如政府对租赁物另有他用,(略)方可提前解除合同,(略)方须无条件配合,并在(略)方规定的时间内腾空退回所租赁的商铺,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如遇雷电、雪灾、洪水、地震、战争等保险免责原因导致(略)方的租赁物毁损及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略)方两份、(略)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 (略)方(盖章): (略)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买人以年租金(即起始价)进行报价,前三年的租金为买受人的最终报价,第四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2、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转租或分租他人,不得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生产及存放易燃、易爆、污染品,不得产生扰民噪音。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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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新干县淦荣 (略) (略)(聂先生) (略) (略) 新干分中心:0796-(略) 朱先生 |
项目编号: | JY24JX(略) | |||||||
项目名称: |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 | |||||||
标的名称: |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3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2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6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5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7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1号标的,挂牌价(略)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4号标的,挂牌价(略)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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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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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1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1月15日 | |||||||
(略) 理方式: | 重新挂牌 | |||||||
项目简介: | 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公告 现有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商铺租赁经营权定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 (略) 产权交易子系统( (略) 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 (略) 上竞价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4]XG43号 二、竞价标的情况(设有保留价) 标的物位于新干县城东全民健身中心西看台,共7个商铺,由南到北分为1-7号标的。 1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1元 。 2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2元 。 3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3元 。 4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4元 。 5号标的,面积约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42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605元 。 6号标的,面积约88.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略)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2100元。 7号标的,面积约73.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8784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700元。 特别提示: 1、竞买人以年租金(即起始价)进行报价,前三年的租金为买受人的最终报价,第四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2、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转租或分租他人,不得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生产及存放易燃、易爆、污染品,不得产生扰民噪音。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 1月1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看样联系人:聂先生((略)) 五、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30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7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略)江西省 (略) (http://**) (略) 上报名。竞买保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 (略) (略) 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多个标的,每个标的均需报名且单独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只能以转账方式缴纳,不能提交现金。)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略)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 (略) (略) 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略) (略) 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 (略) 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略) 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请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非转账方式出账、 (略) 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竞买人应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 (略) 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并应 (略) 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报 (略) 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100元,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为300秒。 5、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后3日内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5年租赁费)的1.4625%。逾期未缴纳的,交易中心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6、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后3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7个标的均为2000元)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及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 7、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公示3个工作日)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查看。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商铺租赁合同》。 9、本资料的最终解释权归新干县淦荣 (略) 所有。 九、联系人: 新干县淦荣 (略) (略)(聂先生) (略) (略) 新干分中心:0796-(略) 朱先生 新干县淦荣 (略) 2024年12月13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略)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略)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略)、(略)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就新干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托(略)方经营的商铺出租给(略)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的座落地点、面积及装修、设施 (一)座落地点:位于 (二)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装修、设施:(略)方按租赁物的现状进行出租。 二、租用要求、用途和期限 (一)租用要求:(略)方所租赁商铺必须用于合法经营,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等。 (略)方在经营前须自行办理为实现商铺用途所需的全部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并承担经营须缴纳的各项税费。 (略)方应提交相关经营证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及任职证明文件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供(略)方查验并备案。 (二)租用用途:(略)方所租赁商铺用于经营 。 (三)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三、商铺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每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略)方于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向(略)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整(¥: 元)(收款单位:新干县淦荣 (略) ,账号:(略)(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干县支行),承租期间履约保证金不得转为租金。合同期满,经(略)方验收无误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略)方(不计息)。 (三)租金支付方式及付 (略) 理: 租金一年一付,(略)方应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租金按年度预缴,第一年的租金于开标会结束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 元整(¥: 元)。之后每年租金于上年度租期到期前一个月缴清(如12月31日到期,则应当在11月30日前缴清),以此类推。前三年的租金为(略)方的最终报价,第四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略)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略)方指定账户缴纳租金(收款单位:新干县淦荣 (略) ,账号:(略)(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干县支行)。(略)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租金超过15天,(略)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租赁物装饰装修、保证金 租赁期限内,若(略)方需要对(略)方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先向(略)方递交装饰装修方案以及装修申请表,征得(略)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有对墙体破坏、拆除的由(略)方聘请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否则视为违约,(略)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保证金没收,由(略)方恢复原状,一切损失均由(略)方自行承担。 为了监督(略)方按照已批准的装修方案施工,(略)方在装修之前必须向(略)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年租金(略)元以下(含(略)元)的缴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年租金(略)元以上的按年租金的3%缴纳装修保证金(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约定)。待(略)方装修完毕后,(略)方组织(略)方及第三方人员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略)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将(略)方缴纳的装修保证金退还。 五、其它事项 (一)(略)方按商铺现状交付(略)方使用,如涉及租赁商铺的水、电分户和安装水、电表(含增容、安装分表)费用、税费等均由(略)方承担。(略)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纳水电押金 元整。经营需缴交的水费、电费由(略)方按抄表数直接向水电部门交费。如遇水力、电力等相关部门中断供应,后果由(略)方自行承担。如发生窃水窃电按有关部 (略) 理。电话、闭路电视、网络等由(略)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商铺装饰装修、公共安全(含卫生、消防)等责任和费用由(略)方自行承担。 (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包括梁、柱开裂,墙面及楼顶板渗水等)影响(略)方正常办公、经营的,由(略)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略)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应赔偿(略)方相关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略)方应向(略)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因(略)方原因导致(略)方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略)方有权向(略)方追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 (四)合同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商铺需要恢复原状的,(略)方必须无条件恢复原状;未要求恢复原状的,应保持装修原貌无偿归(略)方所有。 (五)合同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略)方对商铺的装饰、修缮无偿归(略)方所有,且(略)方不得就此向(略)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或不经(略)方同意擅自拆除。若未经(略)方同意擅自拆除,给(略)方带来损失的,需要向(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略)方权利和义务 1、(略)方有权对(略)方所承租的商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防租赁商铺受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租赁商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原产权单位负责。 2、(略)方承租期满且合同履行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略)方应将(略)方缴纳的水电押金(如有)一次性退还。 3、(略)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商铺移交给(略)方。在(略)方承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有权收回(略)方承租的商铺。 4、(略)方不干涉(略)方的正常经营。 5、对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承租户,(略)方有权采取措施(如关水、停电、锁门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措施进行催缴。 (二)(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略)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做到证照齐全,按时足额交清租金和缴付涉及承租物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 (略) 置费等),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略)方自行承担。 2、(略)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做到爱护使用室内设施,保持商铺及设施完好。若人为损坏的,须恢复原状或给予(略)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略)方使用期间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略) 的畅通,严格执行环保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防盗工作,并且在水电安装、维护、装修装饰、日常经营等过程中,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实施。 租赁期间,承租人是该商铺的实际管理人,在商铺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生产安全、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等),由(略)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租赁经营期间,(略) (略) 理好承租商铺周边各相邻间的关系。如与相邻间产生纠纷事宜,(略) (略) 理,(略)方概不负责。 七、租赁商铺的交接及返还验收办法 (一)在(略)方缴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承租期首期租金后,(略)方将租赁商铺交付(略)方使用。 (二)(略)方交付(略)方承租商铺内的设施、设备如有瑕疵,以现状为准,并在移交清单中予以说明。(略)方拖延或拒不接收符合双方约定的商铺,(略)方应赔偿(略)方由此导致的损失。(略)方超过15天仍不接收的,(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出租该商铺,(略)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赔偿(略)方相关损失。 (三)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不论是单方解除还是双方协商解除)的,(略)方应于5日内返还商铺,双方共同对商铺进行验收交接,(略)方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1、自行将商铺内的属于(略)方的所有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广告牌、标记、标识,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撤除、清理、清扫,确保商铺适于验收交接状态; 2、结清应付的租金及其它费用; 3、将所有钥匙、门锁交付(略)方; 4、(略)方交还的商铺应当恢复原状(即《移交清单》中所确定的状态)。除自然磨损外,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毁损的,(略)方须就毁损部分向(略)方赔偿。 5、(略)方拒不会同(略)方验收交接的,商铺内的所有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广告牌、标记、标识,附属设施设备除外)作 (略) 理。 (四)(略)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5日内交还商铺,逾期交还每天应按月租金标准向(略)方支付1%违约金(即月租金x天数x1%)并按照合同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逾期10日的,(略)方有权: 1、采取本条第(三)款约定的验收措施予以验收,并将该验收结论作为(略)方交还商铺的使用状况和应承担相应责任的依据; 2、按照本条第(三)款约定 (略) 理(略)方的遗留物品。 (五)(略)方拖欠(略)方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20日或停止营业超过20日,视为(略)方欠费逃匿,(略)方遗留在商铺内的物品,(略)方有权按照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方 (略) 理。 (六)在租赁期限内,(略)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退租的,由(略)方提出申请,经(略)方同意后,(略)方必须将所租赁商铺的卫生打扫干净和应当由(略)方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缴清后,方可与(略)方办理退租事宜。 八、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的,须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二)(略)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时收回(略)方所承租的商铺,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略)方所有: 1.(略)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略)方缴纳租金,逾期15日以上的。 2.(略)方未经(略)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的。 3、(略)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或造成环境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 4、(略)方擅自改变承租商铺结构或损坏门面,(略)方要求纠正的,(略)方在限定时间内未进行纠正、修复的。 5、(略)方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略)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门面的经营范围进行更改的。如经营过程中需变更经营范围,需书面征得(略)方同意。 (三)合同生效后,(略)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略)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给(略)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略)方为了实现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用等)。 (四)除本合同约定外,(略)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略)方支付与年租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略)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请诉讼解决。 十、合同的续签、变更和解除 (一)(略)方须在合同期满(略)个月前向(略)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略)方同意后续签合同。否则,视为(略)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后的租金 (略) 场价及周围商铺租金涨幅适当调整。 (二)在租赁期内,双方如有一方因特殊情况或重大政策调整,使合同无法履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略)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如政府对租赁物另有他用,(略)方可提前解除合同,(略)方须无条件配合,并在(略)方规定的时间内腾空退回所租赁的商铺,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如遇雷电、雪灾、洪水、地震、战争等保险免责原因导致(略)方的租赁物毁损及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略)方两份、(略)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 (略)方(盖章): (略)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买人以年租金(即起始价)进行报价,前三年的租金为买受人的最终报价,第四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2、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转租或分租他人,不得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生产及存放易燃、易爆、污染品,不得产生扰民噪音。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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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新干县淦荣 (略) (略)(聂先生) (略) (略) 新干分中心:0796-(略) 朱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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