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专审报告(中达会清字{2024}第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付转让方借款(略)元,欠付借款利息(略).12元。根据标的企业2024年第2次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偿还该笔债务,标的企业拟采用以下两种措施: (1)对标的企业所拥有的高精度真空复合蜂窝板材专利高速生产线进行债权债务抵押; (2)转让成交后,标的企业须与转让方签订还款协议,还款期限2年,按60%、40%比例分期付款,具体还款金额以双方最终协商签订的还款协议为准。如出现未按还款协议按时还款的情况,转让方将采取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追讨。 转让成交后,标的企业仍须执行该决议,受让方须同意上述事项并严格执行。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4、依据专审报告(中达会清字{2024}第3号)披露内容如下:本次资产清查审计是在财务资料不完整情况下进行的。多项审计程序无法实施,致使往来款和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无法确认。 依据评估报告(黑立信评报字{2024}第158号)披露内容如下:(1)本次评估对象中,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账面资产共33台,账面价值(略).11元,固定资产中存在21台,账面价值(略).64元为实物与账面明细无法核对,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84%,该类资产本次评估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无法实施监盘程序,未进行评估测算,评估价值以账面价值列示。(2)本次评估测算的21台固定资产现为拆除状态,现场无法对机器设备进行运行,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对象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是否为完整设备等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3)根据专项审计结果,对截至评估基准日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无法确认。 上述披露内容具体表述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5、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