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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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略)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12-16 挂牌截止日 2024-12-23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 ZL(略).X 2016-11-10 2019-07-26 2039-07-25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3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该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方法,反应条件简单,合成步骤少,耗时短,生产成本低。所述凝胶敷料用于伤口愈合显示生物相容性好,透气性好,黏附性强,含水量高,维持湿润的环境,使伤口不易结痂。该发明所述凝胶敷料不含任何刺激性成分,无毒副作用。所述凝胶敷料用于加速伤口愈合,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

    技术效果与指标 1.将凝胶敷料涂抹到小鼠伤口,敷料会黏附在伤口上,不会像液体脱落,这说明敷料较强的粘附性;经过4h后,敷料会风干,说明透气性好。 2.通过对照组、治疗组伤口面积在不同时间段的比较,明显观察到治疗组的伤口愈合速率远胜于对照组,说明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用于伤口愈合具有良好的效果。3.由于对治疗组进行了凝胶敷料的涂抹,胶原蛋白促进 (略) 细胞的增殖、分化。从组织学观察到治疗组的细胞上皮化程度优于对照组:促使治疗组小鼠皮肤的再生明显快于对照组。 4.用纤维母细胞进行细胞毒性实验。实验结果显示:对照组和治疗组的细胞存活率都接近于100%。这说明凝胶敷料对纤维母细胞的毒性非常小,也就是说明凝胶敷料的生物相容性好。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已存在的凝胶敷料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制备方面,凝胶的合成还存在制备复杂、耗时长等不足。I.性能方面,凝胶机械强度较差且具有一定的生物毒性。III.伤口愈合方面,部分敷料存在透气性差及伤口愈合时间长。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了凝胶敷料的制备繁杂问题,克服了凝胶敷料透气性差、愈合时间长、生物相容性差的不足;选用可降解的、生物相容性好的G-四联体和胶原蛋白作为原料,制备得到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保持对伤口的保湿、黏附并避免感染,有效地、快速地促进伤口的愈合。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凝胶敷料用于伤口愈合,具有生物相容性好、透气性好、黏附性强、含水量高的优点,维持伤口湿润的环境,使伤口不易结痂。本发明所述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不含任何刺激性成分,无毒副作用。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用于加速伤口愈合,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风险:本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从事生物、化学分子与工程技术研究的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该专利已经通过分析和实验,进行了生物学验证,证明了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材料价格低廉,成本可控,市场销售价格合理,能够符合多个省份的承受能力。因此项目不存在风险。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DNA介导的纳米材料研究组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团队在近几年时间内致力于水凝胶的制备、DNA纳米结构的自组装和调控、T细胞免疫疗法、生物催化和生物传感的相关研究,并在此方向发表多篇文章。
    技术负责人姓名 裴昊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021-(略)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2002年9月--2006年6月,南京大学化 (略) ,本科 2007年9月--2012年6月, (略) 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物理生物实验室,博士 2013年3月--2015年3月,纽约大学化学系,博士后 2015年6月--至今,华东师范大学,青年研究员,紫江青年学者 研究领域:生物传感,DNA介导的纳米材料自组装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华东师范大学拥有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
    评估价值(万元) 9.41
    评估机构 中诚众信(北京)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华东师范大学委估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6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9.(略)元(大写: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元整)
    评估基准日 2024-06-30
    评估方法 成本法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3663号
    注册资本(万元) (略).(略)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内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3、本项目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当在《技术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略)元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上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号:(略)(略))上海技术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后5个工作目内将该款项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本项目的风险,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 7、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转受让双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 (略) 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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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略)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12-16 挂牌截止日 2024-12-23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转让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 ZL(略).X 2016-11-10 2019-07-26 2039-07-25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3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该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方法,反应条件简单,合成步骤少,耗时短,生产成本低。所述凝胶敷料用于伤口愈合显示生物相容性好,透气性好,黏附性强,含水量高,维持湿润的环境,使伤口不易结痂。该发明所述凝胶敷料不含任何刺激性成分,无毒副作用。所述凝胶敷料用于加速伤口愈合,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

    技术效果与指标 1.将凝胶敷料涂抹到小鼠伤口,敷料会黏附在伤口上,不会像液体脱落,这说明敷料较强的粘附性;经过4h后,敷料会风干,说明透气性好。 2.通过对照组、治疗组伤口面积在不同时间段的比较,明显观察到治疗组的伤口愈合速率远胜于对照组,说明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用于伤口愈合具有良好的效果。3.由于对治疗组进行了凝胶敷料的涂抹,胶原蛋白促进 (略) 细胞的增殖、分化。从组织学观察到治疗组的细胞上皮化程度优于对照组:促使治疗组小鼠皮肤的再生明显快于对照组。 4.用纤维母细胞进行细胞毒性实验。实验结果显示:对照组和治疗组的细胞存活率都接近于100%。这说明凝胶敷料对纤维母细胞的毒性非常小,也就是说明凝胶敷料的生物相容性好。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已存在的凝胶敷料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制备方面,凝胶的合成还存在制备复杂、耗时长等不足。I.性能方面,凝胶机械强度较差且具有一定的生物毒性。III.伤口愈合方面,部分敷料存在透气性差及伤口愈合时间长。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了凝胶敷料的制备繁杂问题,克服了凝胶敷料透气性差、愈合时间长、生物相容性差的不足;选用可降解的、生物相容性好的G-四联体和胶原蛋白作为原料,制备得到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保持对伤口的保湿、黏附并避免感染,有效地、快速地促进伤口的愈合。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凝胶敷料用于伤口愈合,具有生物相容性好、透气性好、黏附性强、含水量高的优点,维持伤口湿润的环境,使伤口不易结痂。本发明所述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不含任何刺激性成分,无毒副作用。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用于加速伤口愈合,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风险:本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从事生物、化学分子与工程技术研究的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该专利已经通过分析和实验,进行了生物学验证,证明了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材料价格低廉,成本可控,市场销售价格合理,能够符合多个省份的承受能力。因此项目不存在风险。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DNA介导的纳米材料研究组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团队在近几年时间内致力于水凝胶的制备、DNA纳米结构的自组装和调控、T细胞免疫疗法、生物催化和生物传感的相关研究,并在此方向发表多篇文章。
    技术负责人姓名 裴昊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021-(略)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2002年9月--2006年6月,南京大学化 (略) ,本科 2007年9月--2012年6月, (略) 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物理生物实验室,博士 2013年3月--2015年3月,纽约大学化学系,博士后 2015年6月--至今,华东师范大学,青年研究员,紫江青年学者 研究领域:生物传感,DNA介导的纳米材料自组装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华东师范大学拥有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
    评估价值(万元) 9.41
    评估机构 中诚众信(北京)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华东师范大学委估的“基于G-四联体/胶原蛋白的凝胶敷料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权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6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9.(略)元(大写: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元整)
    评估基准日 2024-06-30
    评估方法 成本法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3663号
    注册资本(万元) (略).(略)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内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3、本项目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当在《技术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略)元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上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号:(略)(略))上海技术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后5个工作目内将该款项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本项目的风险,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 7、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转受让双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 (略) 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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