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1破11号关于拍卖郑州聚宝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饮及办公设备的公告-拍卖公告
2024豫01破11号关于拍卖郑州聚宝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饮及办公设备的公告-拍卖公告
关于拍卖郑州聚 (略)
餐饮及办公设备的公告
郑州聚 (略) 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日10时至2025年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对郑州聚 (略) 的餐饮及办公设备(下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郑州聚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现就有关上拍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依据: (略) (略) 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的(2024)豫01破申6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的(2024)豫01破11号决定书,以及郑州聚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的要求,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本次拍卖标的为:郑州聚 (略) 的餐饮及办公设备,详见标的物评估明细表, (略) 场价为299,690元。
2.存放地点: (略) (略) (略) (略) (略) 富 (略) 招募中心内。
3.上述餐饮及办公设备资产为整体拍卖,不单项、不分类进行拍卖,数量最终以现场实际清点为准。
三、拍卖标的及价款
起拍价:【209,783】元人民币,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所产生的费用(税费、软件服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接受关于标的物的咨询,咨询电话:(略)(冷律师)、(略)(李律师)。
2.本拍卖标的可展示看样: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清单、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有意者请提前1日跟管理人联系确定看样时间。
3.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任何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前往 (略) 现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2024年12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根据管理人的初步了解,本标的物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2.如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若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买受人在承担税费或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支付。
十一、拍卖标的物交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现状交付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拆卸、搬运、运输过程中如造成本拍卖标的物以外的财务(如仓储场所等)损坏的,需买受人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商务外环13号绿地峰会天下19层,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交割手续(若有)并完成仓库提货,将标的物搬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并将标的物搬离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租赁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5个自然日还未将标的物搬离仓储场地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等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如超出其预交的保证金数额,买受人应补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割手续,逾期不接受、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竞买人受让过户标的物的资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相关办理费用自理。
4.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交付,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为准。若标的物交付时与拍卖公告载明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如果因拍卖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割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物的拆卸、搬运等手续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保管费,拆卸搬运过程中标的物自身的毁损、赔偿因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害等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或索偿。
7.本次拍卖不开具发票,如买受人需要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存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修卡、购置发票等文件资料缺失的情况,标的物状况及前述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和质量保修责任。拍卖标的物其他隐形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有意者请竞买人自行查证,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要按照前文要求及时前往 (略) 办理交接手续。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详情等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5.本标的物存在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人民币(略)元。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的详情咨询请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咨询电话:(略)(冷律师)、(略)(李律师),联系地址: (略) (略) 商务外环13号绿地峰会天下19层,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郑州聚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16日
关于拍卖郑州聚 (略)
餐饮及办公设备的公告
郑州聚 (略) 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日10时至2025年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对郑州聚 (略) 的餐饮及办公设备(下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郑州聚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现就有关上拍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依据: (略) (略) 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的(2024)豫01破申6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的(2024)豫01破11号决定书,以及郑州聚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的要求,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本次拍卖标的为:郑州聚 (略) 的餐饮及办公设备,详见标的物评估明细表, (略) 场价为299,690元。
2.存放地点: (略) (略) (略) (略) (略) 富 (略) 招募中心内。
3.上述餐饮及办公设备资产为整体拍卖,不单项、不分类进行拍卖,数量最终以现场实际清点为准。
三、拍卖标的及价款
起拍价:【209,783】元人民币,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所产生的费用(税费、软件服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接受关于标的物的咨询,咨询电话:(略)(冷律师)、(略)(李律师)。
2.本拍卖标的可展示看样: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清单、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有意者请提前1日跟管理人联系确定看样时间。
3.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任何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前往 (略) 现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2024年12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根据管理人的初步了解,本标的物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2.如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若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买受人在承担税费或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支付。
十一、拍卖标的物交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现状交付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拆卸、搬运、运输过程中如造成本拍卖标的物以外的财务(如仓储场所等)损坏的,需买受人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商务外环13号绿地峰会天下19层,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交割手续(若有)并完成仓库提货,将标的物搬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并将标的物搬离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租赁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5个自然日还未将标的物搬离仓储场地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等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如超出其预交的保证金数额,买受人应补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割手续,逾期不接受、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竞买人受让过户标的物的资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相关办理费用自理。
4.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交付,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为准。若标的物交付时与拍卖公告载明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如果因拍卖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割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物的拆卸、搬运等手续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保管费,拆卸搬运过程中标的物自身的毁损、赔偿因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害等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或索偿。
7.本次拍卖不开具发票,如买受人需要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存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修卡、购置发票等文件资料缺失的情况,标的物状况及前述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和质量保修责任。拍卖标的物其他隐形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有意者请竞买人自行查证,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要按照前文要求及时前往 (略) 办理交接手续。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详情等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5.本标的物存在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人民币(略)元。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的详情咨询请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咨询电话:(略)(冷律师)、(略)(李律师),联系地址: (略) (略) 商务外环13号绿地峰会天下19层,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郑州聚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1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