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723号越秀星汇天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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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723号越秀星汇天地单元

    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出租条件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物业土地使用权为杭州越 (略) 所有,暂未办理产权证, (略) 地名办公室出具的门号证明(浙AJ#)辅助证明权属关系。
    2、租赁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出租条件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物业土地使用权为杭州越 (略) 所有,暂未办理产权证, (略) 地名办公室出具的门号证明(浙AJ#)辅助证明权属关系。
    2、租赁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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