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梨园和冷库4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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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梨园和冷库4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14.*元/年
项目编号:SWZC*H 保证金: *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略) (略) 龙居镇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17至2024-12-23
数量:4年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H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梨园和冷库4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14.*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2-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2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10-13
评估结果(万元) 15.418 备案单位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17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14.*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冷库租金在冷库建成交付后,次月开始计算租金,冷库未建成期间的租金抵扣次年部分租金。第2、3、4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将14.*元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最终以每年成交价为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位 (略) 龙居镇三里村,梨园面积103亩,冷库面积300㎡.该资产配套齐全,位置优越,可用于农产品种植经营等项目。 2、标的资产现状出租,整租。 3、其他事项详见鲁创资评报字(2024)第D1005号《资产评估报告》。 4、冷库建设目前正在办理土地手续,处于筹备建设阶段。建成后投入使用。 5、标的租赁期限为4年。 6、本标的物优先承租方相关说明:优先承租方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期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原承租方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承租权。 7、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8、梨园冷库预计2025年4月份竣工投入使用,梨园现有梨树8800棵、彩钢房90m2、空调2部、监控器7个、金属围栏约160米、 (略) 、办公设备1套、道路、硬化地面、 (略) 设施均归村集体所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并在《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交易中心负责将首年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承租方每年一次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土地用途为种植粮食作物,且负责土地范围内的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承租后,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及环境污染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土地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无偿交给出租人,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项目租期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冷库未建成期间,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根据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略) 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龙居镇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龙居镇三里村
法定代表人 李海忠 注册资本 集体土地总面积3757.27亩,资产总额503.*元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李海忠 看货联系电话 *

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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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4.*元/年
项目编号:SWZC*H 保证金: *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略) (略) 龙居镇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17至2024-12-23
数量:4年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H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梨园和冷库4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14.*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2-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2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10-13
评估结果(万元) 15.418 备案单位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17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14.*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冷库租金在冷库建成交付后,次月开始计算租金,冷库未建成期间的租金抵扣次年部分租金。第2、3、4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将14.*元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最终以每年成交价为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位 (略) 龙居镇三里村,梨园面积103亩,冷库面积300㎡.该资产配套齐全,位置优越,可用于农产品种植经营等项目。 2、标的资产现状出租,整租。 3、其他事项详见鲁创资评报字(2024)第D1005号《资产评估报告》。 4、冷库建设目前正在办理土地手续,处于筹备建设阶段。建成后投入使用。 5、标的租赁期限为4年。 6、本标的物优先承租方相关说明:优先承租方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期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原承租方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承租权。 7、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8、梨园冷库预计2025年4月份竣工投入使用,梨园现有梨树8800棵、彩钢房90m2、空调2部、监控器7个、金属围栏约160米、 (略) 、办公设备1套、道路、硬化地面、 (略) 设施均归村集体所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并在《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交易中心负责将首年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承租方每年一次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土地用途为种植粮食作物,且负责土地范围内的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承租后,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及环境污染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土地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无偿交给出租人,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项目租期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冷库未建成期间,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根据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略) 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龙居镇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龙居镇三里村
法定代表人 李海忠 注册资本 集体土地总面积3757.27亩,资产总额503.*元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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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d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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