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王经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组合资产
转让底价: (略)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略) | 保证金: (略)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17至2025-01-1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略) | 监测编号 | GR2024SD(略) |
标的名称 | 山东大王经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组合资产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东营天正不动产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21 |
评估结果(万元) | (略) | 备案单位 | 广饶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略)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略)号、(略)号、(略)号 | 土地类型 | 出让 |
地址 | (略) 广饶县大王镇十 (略) 以南、 (略) 以北 | ||
土地面积 | (略) | 用途 | 工业用地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
详细信息 | 标的位于 (略) 广饶县大王镇十 (略) 以南、 (略) 以北,包含4宗土地、房屋建筑物39项,构筑物19项,机器设备37项,详见附件清单。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7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的位于 (略) 广饶县大王镇十 (略) 以南、 (略) 以北,其中4宗土地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略)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8月2日;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略)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8月2日;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6339平方米,终止日期2055年5月1日;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略)平方米,终止日期2055年5月1日,以上土地用途均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3、房屋建筑物39项,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构筑物19项,机器设备37项,详见附件清单。转让方不负责无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手续的办理,具体手续办理,由买受人咨询政府相关部门,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无法办理手续的风险。 4、本次转让标的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土地,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5、其他事项详见东天资评字【2024】第19号《资产评估报告》。 6、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除占用本次转让的四宗土地外,同时占用租赁土地159.31亩,土地出租方为广饶县大王镇西李村,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需自行与土地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不能变更登记等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广饶县大 (略) 6号306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宝杰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略)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施先生 | 看货联系电话 | 0546-(略)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转让底价: (略)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略) | 保证金: (略)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17至2025-01-1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略) | 监测编号 | GR2024SD(略) |
标的名称 | 山东大王经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组合资产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东营天正不动产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21 |
评估结果(万元) | (略) | 备案单位 | 广饶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略)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略)号、(略)号、(略)号 | 土地类型 | 出让 |
地址 | (略) 广饶县大王镇十 (略) 以南、 (略) 以北 | ||
土地面积 | (略) | 用途 | 工业用地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
详细信息 | 标的位于 (略) 广饶县大王镇十 (略) 以南、 (略) 以北,包含4宗土地、房屋建筑物39项,构筑物19项,机器设备37项,详见附件清单。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7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的位于 (略) 广饶县大王镇十 (略) 以南、 (略) 以北,其中4宗土地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略)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8月2日;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略)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8月2日;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6339平方米,终止日期2055年5月1日;鲁(2022)广饶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略)平方米,终止日期2055年5月1日,以上土地用途均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3、房屋建筑物39项,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构筑物19项,机器设备37项,详见附件清单。转让方不负责无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手续的办理,具体手续办理,由买受人咨询政府相关部门,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无法办理手续的风险。 4、本次转让标的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土地,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5、其他事项详见东天资评字【2024】第19号《资产评估报告》。 6、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除占用本次转让的四宗土地外,同时占用租赁土地159.31亩,土地出租方为广饶县大王镇西李村,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需自行与土地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不能变更登记等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广饶县大 (略) 6号306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宝杰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略)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施先生 | 看货联系电话 | 0546-(略)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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