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玉土交告字〔20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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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玉土交告字〔2024〕44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4〕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公开出让1幅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楚门镇#-2B地块

楚门 (略) 南部

0.8002

工业用地

≥2.0

≥40%

≤20%

50

1320

#元或#元整倍数

270

备注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准入行业为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工业企业,竞得人须严格按以下“标准地”指标予以投资建设及绩效验收,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7.#元/亩,亩均税收≥22.#元/亩,亩均增加值≥100.#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17.#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元/吨,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2.66%。

2、其他有关建设要 (略) 自然资 (略) 玉自然资规条#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竞买人须为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工业企业,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 (略) 的,须在地块成交后30 (略) (略) 。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 (略) 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楚门镇人民政府签订《 (略) 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使用协议》,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http://**)进行。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 (略) 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 (CA 认证) 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 (略) 首页查看。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5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 2025年1月6日9时至2025年1月16日10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 (略) 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科( (略) 自然资 (略) 七楼707室)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

(二)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0576-#、0576-#

规划业务问题:0576-#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宜配建相应规模的职工宿舍,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7%。

(六)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严格按照对应的《 (略) 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使用协议》执行。

(八)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 (略) 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 (略) 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九)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 (略) 自然资 (略) 现场汇交(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6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4〕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公开出让1幅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楚门镇#-2B地块

楚门 (略) 南部

0.8002

工业用地

≥2.0

≥40%

≤20%

50

1320

#元或#元整倍数

270

备注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准入行业为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工业企业,竞得人须严格按以下“标准地”指标予以投资建设及绩效验收,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7.#元/亩,亩均税收≥22.#元/亩,亩均增加值≥100.#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17.#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元/吨,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2.66%。

2、其他有关建设要 (略) 自然资 (略) 玉自然资规条#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竞买人须为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工业企业,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 (略) 的,须在地块成交后30 (略) (略) 。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 (略) 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楚门镇人民政府签订《 (略) 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使用协议》,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http://**)进行。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 (略) 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 (CA 认证) 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 (略) 首页查看。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5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 2025年1月6日9时至2025年1月16日10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 (略) 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科( (略) 自然资 (略) 七楼707室)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

(二)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0576-#、0576-#

规划业务问题:0576-#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宜配建相应规模的职工宿舍,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7%。

(六)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严格按照对应的《 (略) 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使用协议》执行。

(八)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 (略) 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 (略) 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九)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 (略) 自然资 (略) 现场汇交(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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